“你别逼我,眼下我到哪儿给你搞两万块?”“那说个期限,11月11号必须给我!”又是长时间的沉默,终于,他恶狠狠地说:行,就11号。
他给我的居然是公款
到了11号,他没有来,他的一个朋友拿来两万块钱给我。把钱给我后,他还没有要走
的意思,说你的借条呢。我心想,借条应该交给他才对,但又一想,他已经把钱给我,我还这么计较,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就把那张借条交给来人带走了。那人走后,我看着桌上的两万块钱发了半天呆。别看我跟他闹,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分手。想到他还钱也支使别人前来,不愿见我最后一面,我心里有一点不舒服。
没想到,钱在我手上还没有捂热,第二天他就给我打来电话,要我把两万块钱还给他。我没好气地说,为什么?他说,那是挪用的工程款,现在别人在查,你赶快还给我救急。
我一听也傻了眼:听他的口气,我不退钱给他,简直就是要他的命。我说,让我考虑考虑。挂断电话,我就给我一个朋友打电话。她劝我说:先稳着,观察观察,看他玩什么花招,他要是真进去了,我们给他送饭!又说:到哪儿借不到2万块钱,他这分明是后悔了,想把那2万块钱要回去。再说,他还钱都不自己来,派人来拿借条,一点诚意都没有,哪个知道这里头有没有什么猫腻。你别怕,钱在你手里,借条也给他了,还不还主动权在你!
我觉得她说得有些道理,可是有些事情也很难说,他现在给儿子装修房子已经把钱都掏空了,我现在又一个劲地逼他,他狗急跳墙,挪用公款,填补这个空当也不是没这个可能。我要是不还他这笔钱,使他挪用公款的事被揭穿,是不是太绝情了?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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