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日子一长,海外华人临时夫妻难免感情有所加深。这时就可能归入婚外情的范围。一旦把情感搅在这里边,最终将出现一方或双方摊牌,要求对方与国内原配偶离婚,以便成全这段露水姻缘。
一旦对方拒绝,那么这段临时夫妻关系便可能出现危机,甚至告终。而如果对方同意,那么离掉原配偶,这俩人便可能走到一起。
如果在海外华人临时夫妻关系中,当事人是属第二种人,他/她本质上是对异性只在意性,而不在意情,那么当事人对于对方的推动或要求多半会起反弹,因为他/她不需情,情感可能使他/她感到紧张害怕。
这后一种人多半是在童年或青少年期受过心理创伤,可能受过精神、肉体或性虐待,家庭剧烈争吵或暴力,父母离异,父母一方抛弃家庭或死亡,以及人际关系上的创伤。这种人在年少期便形成一种观念,即人际关系,尤其是男女关系是很靠不住的。他/她实际上是害怕与人的近距离的关系,即便是过去走入婚姻,多半也是为权宜利益考虑,而没有情感的成份。
还有一种人,走入临时夫妻关系,是因为性欲特别强。与原配偶关山阻隔,各自在水一方,配偶不能满足他的性要求,自己又不可能长期嫖妓,那还有可能被传染上性病和艾滋病,所以这种人认为比较明智的办法就是走露水夫妻这条路。
临时夫妻这种关系,因为有将来的分手合同在先,长处时一般是日子过得比较平静,实施AA制,各自管理自己的财务和个人事务,共同分担家务,少了各方面的纠纷。而且因为有合同制,两人搞不好就可以随时撤离,所以不一定全身心都扑在这种关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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