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真切体会到爱情滋味的,是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带给我伤害最深的,也是她。她叫都雁(化名),是一个朋友的表妹,漂亮时尚,精灵古怪。都雁比我小五岁,跟我好时她刚满二十。我几乎拿她当孩子宠,有点不知道如何爱她才好的样子。我是都雁的第一个男人,第一次和她在一起时我暗暗发誓,要一辈子疼爱这个女人。
我和都雁好了四年,同居的日子里,我没让她做过任何家务,每顿饭都是我放好碗筷
后再叫她吃,吃完就让她去客厅休息。我收拾完厨房再给她弄水果,都是把水果削成块放在碟子里,放好牙签端给她,让她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同居三年,都雁洗衣拖地的次数,一双手绝对数得清。她要是感冒发烧什么的,我会紧张得什么都做不下,无论怎样都会请假守在她身边。
可能心思都用光了,都雁耗尽了我在爱情这方面的热情。她走后,我虽没有任何过激行为,但心实实在在地空了,很长时间都过不来。我有个哥们儿比我小一岁,现在还是单身,他曾创下一周见五个女孩的记录,但每次都说“没感觉”,我告诉他,不要再这样见了,越这样越找不到感觉。什么事都不能过,我算是明白了,那时候对都雁太好,搞得自己后来再没那个劲头了。
离开我的时候,都雁这样说:“我爱上别人了,我觉得你不是最适合我的。”
感情没有对错,她说不爱了,除了放手我没有别的可做。我可以说都雁再也找不到比我对她更好的,但我不敢说,她找不到比我更适合她的。一场爱情的生命力究竟有多长呢?如果当初不是都雁先说分手,多少年后,说不定说分手的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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