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我和有外遇的丈夫离婚了,那时儿子林林刚满7岁。
林林很懂事,3岁就会自己穿衣叠被,不像其他小男孩那么调皮捣蛋。但他从3岁起,就整天看到我们不断地争吵、冷战。
如果“那女人”不是主动现身,我可能还会继续忍耐,为儿子维持貌似完整的家庭。
可“那女人”理直气壮地说我根本不可能和她竞争,她年轻、漂亮,学的是营销,在公司可以替丈夫独当一面。而我呢?唯一的优势就是林林的妈妈,每天只懂泡美容院,拿什么去和她抢男人?面对趾高气扬的第三者,我竟无力反驳。
等丈夫回家,我平静地提出了离婚。丈夫开的服装公司一直都很赚钱,但我只想要林林。丈夫坚决不同意,他说儿子是他们林家的香火,绝不可能让给外人。我在心里冷笑,凭什么说我是外人?我是林林的母亲啊!不过,我知道事情根本无法挽回,因为他和这个女人已经好了快两年了。
“我同意。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能让林林受到任何委屈。”
就这样,我们在离婚协议书上分别签了字。我离开这个家,丈夫给我80万元。虽然我知道他的一半财产根本不止这个数字,但我还是沉默着接受了。对于一个失婚的女人来说,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心头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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