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完了,天还没有亮。出了电影院,门口有出租车,可是我们没地方可以去。我不能这个时候回家,不能回学校,也不能去他家,能去哪呢?于是,我们俩手拉手,在大街上走啊走啊。后来,我们上了152路电车(已演变为92路公交车)。上车后,坐到终点站,再回过头坐回始发站。大概坐了三趟吧,天终于亮了,学校应该开门了,他打了车,把我送到学校,一直送到公寓的楼下。
为他,
我编织同居谎言
毕业一年后,我才把跟昶恋爱的事告诉父母。
像我预想的那样,父母异口同声地表示反对。理由是我太小了,社会经验不丰富,会被人骗。不过我知道,父母反对的原因不止于此。还因为昶来自农村,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父母担心我跟着他会吃苦。从小到大他们都对我管得比较严,一下子把我放了单飞,我妈总担心我,怕我跟昶相处时间长了,感情加深之后无法回头。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一个很自爱的人,不会轻易把自己的感情交付出去,但一旦喜欢上了,也不会轻易改变。
昶当时还在原单位,是个清水衙门,虽然工作清闲,但薪水不是太高,加上他还要供养刚上大学的妹妹,在经济上我们可谓是一无所有。但他告诉我,他每个月都会想办法省下500元钱存起来。他嘴上没说别的,可我明白,他不想让我父母担心,他一定会给我幸福。
有一天,我终于带他回家,正式见了我的爸爸妈妈。因为之前,我大着胆子骗了爸妈,我说:我们已经同居了——看我这样坚持,爸妈接纳了他。
“我们快要结婚了,我想把我的幸福跟别人说一说,就找你聊了。可能别人看来我的爱情很简单吧。可我觉得,有时候,简单就是一种幸福。我们买不起房子,结婚之后会跟我父母一起住,但我想,幸福与房子无关,与爱有关。正像你刚才说我好看,要我说,是爱让我如此美丽。”临走前,吴微轻轻说,幸福的笑意荡漾在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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