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拒绝了,但他好象没有受挫,天天给我发短信,短信的内容是第二天的天气预报,再加一条“添衣、保暖、带伞”之类的嘱咐。一开始我收到这样的消息,觉得他挺无聊的。后来,因为确实挺有用,也就慢慢习惯了。再后来,我竟期待起他的短信。原本我不会赴他的约会,但是接受了他的短信之后,也会和他出去看电影、吃饭。一开始是偶尔,到后来几乎天天都和他一起。
在他发了两年的天气预报之后,我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早起两小时为我送早饭
做他女朋友,是件很幸福的事情。他很会疼爱人,说成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一点都不过分。
找工作那会儿,我刚成为他的女朋友,他帮我做简历,陪我去人才市场,筛选工作岗位,陪我去面试……比我这个要找工作的人还要积极许多。
上班后,可能还留有在大学里养成的坏习惯,我早上老是睡过头,调了闹钟也没用,经常迟到。他知道后,就自动担负起了闹钟的责任,每天早上7点半给我打电话,叫我起床。
我家附近没有早餐店,我又不喜欢吃面包之类的东西,但自己早上起床做早饭又不太现实,我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少睡半个小时。每天早上他打电话叫我起床的时候,总会叮嘱我一句“不要忘记吃早饭。”我通常都说“好的”,但通常都是不吃的。
有一天早上他打电话叫我起床之后,说了一句“我买了点稀饭和大饼挂在你门上,你吃了再去上班。”那时候,我感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住在城西,上班也在城西,而我住在城东。他帮我送早饭过来,然后再回城西上班,路上就得花一个多小时了,这么算来,他要早起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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