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既不是亲人,也不是朋友,最多只能算是盟友,为了我曾爱过、而她正在爱着的同一个男人的幸福。
一
1998年我和啸天离婚了。两个相信激情与爱情同在的人,在经历婚姻的“三年之痒”
后,友好地分手了,并相约五年之内彼此都不再婚。2000年4月的一天,在我和啸天之间来回游走的女儿秀秀突然告诉我:“爸爸的房间贴上了喜字。”过了几天,啸天打来电话说他要结婚了,言辞间有我可以感觉到的愧疚。我笑笑:“应该的,祝你幸福。”放下电话,心里还是不免有一些失落,但这种失落真的与爱无关。
啸天的婚礼我没有参加,尽管他和他的新娘都曾很真诚地向我发出了邀请,但我知道我是不适合在那种场合出现的。至于三岁的女儿,一副对此事热情高涨、翘首期盼的样子,我不想破坏孩子的兴致,将她交给我和啸天共同的朋友带去参加婚礼。晚上,女儿给我带回来了喜糖和关于婚礼的许多细节,缠着我不依不饶地讲述着。末了问我:“妈妈,你什么时候做新娘呢?做新娘好幸福、好漂亮啊!”望着女儿写着大大问号的眼睛,我忽然有一种好奇,我想知道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可以让啸天鼓足勇气再入围城。
见到她还是在他们结婚一个月后的一个周末,也是啸天应该来接女儿去他家的日子。我正在给女儿收拾东西,有人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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