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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好朋友的未婚夫结婚了(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1:32 上海青年报

  咯咯说:“朋友妻,的确不可欺。”不过女朋友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此话自然有道理,《婚姻法》出台这么多年,改来改去,尽可以把包二奶、第三者翻来覆去地禁,但强求恋爱也非得一次性成功显然行不通———这是人情,不归法律管。

  一个文雅的传说是讲,男女就是被宝剑劈开的两半,自出生起相互寻找失落的对方,普遍意义上,结婚是寻找最后的结果,在此以前,每个人手里都还握有最后的选择权。

  “有人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抢哥们的女朋友,好笑……”咯咯这样说,脸上却没有一点笑的意思,“有一天我发现我们互相吸引,甚至相爱。”如果在作出最后的选择前,发现原来的选择根本就是个错误,为什么就不能去更正它呢?“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抢别人的女朋友,我只是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个时代,能理解爱情,也能容忍各种爱情小动作,但好像还不打算宽容到将爱情放在友情前面进行到底的行为。咯咯被很多朋友批评过,现在还被很多朋友批评着,但是我从他的眼里看见了爱情的光芒。

  我不服,所以我去“抢”

  -文/倪润

  这已经是她第四次向他表白了,而他则第一次对此不置可否。这不是普通青年男女之间的追求游戏,因为他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兼同学的男朋友。

  “我乐意,”她这样对我说,“从中学起,我和她就认识,我们俩一起念中学念大学,一直很合得来……”她说,她和她的友谊是真材实料的,不仅是那种同吃饭同逛街的朋友,“我们互相了解,一起坐在公共汽车的车尾为生活的忙乱流过眼泪……”但是,从一开始她们间暗暗地较量就从没停止过,“虽然,从没有什么结果。”

  于是,她想到了在情场上来分个高下,“这种事情最明白了,如果那个男人最后还是选择她,那么我没什么好说的,但只要他想我了,哪怕不离开她,也算是我赢了……”她说,其实让她真正需要的是“有个结果”而不是结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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