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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的她移情却拿家庭当借口(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16: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过了几天,拘留所有警察也劝我与她分手,因为如果她起诉我,我属于故意伤人,可能会被判3至7年,这样我一辈子就毁了。工作肯定没了,前途也没了,可是如果我接受她的条件和她分手的话,她不起诉我,这事就算过去了,连案底都不会留下。当时我真的不想分手,可是后来我爸爸写了一封信给我。想着年迈的父母为自己担惊受怕,我不得已答应了她的条件。 卖血献唱还债 因为我刚刚出来工作不久,每月只有两百多元的工资,虽然她的医药费不多,只有八千多元,可我还是拿不出来,是我爸爸帮我先支付了这笔钱。爸爸本来说这笔钱他可以帮我还,可是我的自尊却不允许我这样做,于是我参加单位的献血活动,连续报名献血,把补贴存起来。同时我还和几个朋友组成一支小乐队,到音乐茶座卖唱,当时我一个晚上在芳村音乐茶座唱四五首歌,可以挣到25元钱,用了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我终于还清了这笔钱。 我遵守自己的承诺,和她分了手。记得从拘留所出来,已经是11月初,我的一个同学陪我去医院看她。她睡在医院走廊临时加的一张床上,她母亲和那个男的都在,我走进去,她看到了我,我们无言地看着对方,什么话也没说。就这样看了几分钟,我转身走了出来。心里很苦很苦,可我什么也没说。一走出医院,我蹲在医院的台阶上,放声大哭。我想这一生,我没有这么痛地哭过。 刚刚回到家的两个月,我几乎是空白的,每天上班下班,晚上就跟一班朋友出去喝酒。我不记得那段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只记得每天都喝得大醉。我爸爸说我有一次喝醉了酒,扶着冰箱就睡着了。很快,我搬离了那个地方,过了不久她们一家也搬走了,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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