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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和爸爸一起堕落的日子(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09:38 新浪伊人风采

  律师观点:孩子无权“管教”父母

  还有一些留言从法律和成本的角度谈了看法。

  1,“杨清律师”说:爸爸背叛,妈妈出轨,子女不能“管”!

  成年子女面对自己的父母情感问题,我认为只能是商量,不能“管”。

  有些子女将父母这一类问题贴上网络,让大家来“管”,我认为不妥,一是造成对成年人隐私的侵犯;二是将家庭问题社会化;三是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这样做不利于解决问题,被“管”者会因为网上曝光而改吗?

  “管”是什么?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现实中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学校对学生,可以“管”。但是子女对父母,除非父母有精神类疾病,在法律上属于无行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子女才有法定权利义务去“管”。

  就像许多成年子女面对父母对他们的“管”,他们在成年后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要你们管!

  的确,在子女成年后,父母没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管”成年子女。

  同样,成年子女也没有权利和义务“管”父母。不论父母犯了什么错误。

  毕竟,成年人的行为是由社会上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的。

  2,“发达”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发达国家修旧房子,发展中国家盖新房子。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土地太贵了,拆迁的成本太高了。

  对待婚姻和对待房子一样,如果拆旧换新成本太高牵涉的方面太多的话,积极的态度就是:修修补补。有些人对家里漏雨的房子采取“将就”的态度,宁可投机取巧到外面旅馆开房间,也决不动手修自家的房子。可是旅馆毕竟是临时的,人最后还是要回家的。

  一个值得关注和救援的群体

  我关注婚恋,多是与本身遇到问题的年轻或不年轻的成年人交流。对于尚在父母羽翼下生活的孩子,我虽然也有关注,但终究认为婚恋于他们还是遥远的未来之事。

  然而,“发现爸爸婚外情,女儿该不该管?”一文的留言,我看到父母发生婚外情的数量之大、子女受波及面之广,显然已经不能说是特例,而是一个应当引起关注和救援的群体。

  

婚外恋一般会有避人的特点,特别是要避开家庭成员,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现代资讯发达,上初中的子女往往已和父母享受同样的信息资源。对于那些流行的电脑网络手机等通讯工具,子女的使用经验和掌握速度恐怕更优于父母。许多孩子都是从手机短信、电话或网络聊天这样一些最普及的方式中获知父母的婚外情的。

  这样看来,即使父母很小心,婚外情的“败露”也是迟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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