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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房 游走在围城内外(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6:38 杭州网-杭州日报

  “是的。”两人相视一笑,笑得很神秘。

  “哦……是复婚。”工作人员一翻他们证件,想起来了,“半年前我给你们办的离婚,我说怎么看着眼熟。”

  “是的。”男的说,“现在想想,当时也没什么,都是些小矛盾,离婚以后,她也没有搬出去住,还是住在一套房子里,只不过我住大房间,她住小房间。”

  “后来呢,我们越来越觉得当时分开太冲动了,想想还是来复婚吧。”

  20分钟后,两人领上结婚证,手拉手走了。

  儿子升上高中前允许女方居住

  “

离婚不离房,这种情况现在还真不少。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一般有两个原因。”工作人员说。

  “一是因为住房,离婚后,男方或女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这种情况,双方一般会在离婚协议书里写上一条,比如,其中一个房间允许对方居住,直到其找到住房,或再婚后搬出。

  “还有一个原因,是夫妻双方怕离婚影响孩子,这些家庭一般孩子年龄都不大,还在读书,为尽量减少对孩子学习的影响,夫妻双方约定,双方仍住在一起一段时间。

  “曾有一份离婚协议书里写着:到2009年9月1日儿子升上高中前,男方允许女方居住,但每月应支付男方1000元,作为住宿费用。

  “夫妻离婚后,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仍住在一起的,来复婚的也不少。

  “这些夫妻,本来离婚时多是一时冲动,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离婚后住在一起,再考虑到家庭、孩子的因素,还是觉得破镜重圆好。

  “当然,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没有干涉对方生活的权利。

  “也遇到过有些夫妻,离婚后仍住在一起,经常还要干涉对方的交际、交友等,经常吵闹,这样,还是分开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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