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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恋爱假结婚惹祸 丑富姐无法收场告上公堂(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13:54 《家庭》杂志

  梁萍看看汪明死死关紧的房门,知道如果自己再闹下去只能自取其辱,只得忍悲含泪而去。后来她又去找了他两次,汪明始终不认她和孩子。

  汪明如此绝情让梁萍伤透了心,也把她激怒了。2004年4月26日,梁萍一纸诉状将汪明告上葫芦岛市龙湾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他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并追究其重婚罪。

  7月2日,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荒唐的租夫生子、抚养纠纷案。法庭上,梁萍为了证实与汪明的关系拿出了当初的协议和假婚礼上的照片。而汪明为证明自己与梁萍只是雇佣关系也出示了当初签订的协议书。为慎重起见,法官根据审理程序,首先征求汪明的意见,问其是否承认梁萍的孩子是其亲子,是否要求做亲子鉴定。由于看到孩子的相貌与自己特别像,而且也知道深爱他的梁萍不可能再有别的男人,汪明当庭表示放弃做亲子鉴定的权利。

  法庭经过调查审理认为,梁萍与汪明的协议是非法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二人

同居及后来存在的性关系无法判断谁是主动谁是被动,但二人发生关系及生出非婚生子的事实存在;梁与汪没有明显的长期同居事实,重婚罪不成立。9月2日,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被告汪明每月支付其子抚养费200元至其18岁止。双方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编后:女主人公梁萍让人感到深深的悲哀。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她一错再错三错:一错租夫,二错假戏真做,三错生子。要知道,建立在金钱与协议基础上的感情就像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是经不起任何风浪的。因此当梁萍遭遇破产这一致命打击时,她深爱的汪明不肯承担任何责任,也就在预料之中了。但愿梁萍的故事能让天下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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