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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老板情人的替身丈夫酿祸(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09: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陈子凌单刀直入:“你需要钱救父,我需要个替身,这是公平交易。况且,你没吃亏。一年后离婚,你还年轻,再娶妻生子都来得及。我给你50万。”

  李峰鄙视陈子凌这样的伪君子,也不想成为他的帮凶,可他实在是弄不到钱救父亲的命,只能违心地答应这个条件。在与陶芳领取结婚证书后,李峰拿到了50万元。父亲的手术治疗费共花掉26万元,余下的钱他还了债,也有了给父亲娶老伴的钱。而他与陶芳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举行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后,就各回各家了。

  陶芳也有自己的想法,她给大她近20岁的陈子凌生孩子,无非是想有朝一日成为他的妻子。退一万步讲,就是不能成为他的妻子,有了孩子,她也会得到一大笔钱。虽然自己是大学毕业,也是个白领,可她不想与一个穷小子共同创业,她要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她不想让亲友们说三道四,所以只能这样暗度陈仓了。

  而李峰瞒着父亲和亲友假结婚,非常痛苦。他恨不得一年时间马上过去,好恢复自由身。

  拒不离婚 要挟大款终得巨资

  一晃到了2005年5月,李峰的父亲的身体恢复健康了,正张罗着找老伴。李峰仍是每天上班,陈子凌还经常打听他父亲的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

  而这时,李峰的内心深处却有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他憎恶陈子凌的恶行;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帮凶行为痛恨自己。同时,也有着强烈的不平衡感:凭什么陈子凌可以呼风唤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我,必须得兼职加班才能还上房贷。很简单,因为我是好人他是恶棍!

  李峰是不想做恶棍的,但失衡的心理让他想出了歪理邪说:陈子凌就是个恶贼和强盗。他利用婚姻攫取巨额财富,又利用财富占有美女的青春,还如意地生了儿子。我就像个小丑一样,为一点点钱被他利用,还未享受过爱情就变成已婚男人。我凭什么这样成全他!我要以恶制恶,从强盗和恶棍手里抢东西肯定不算是恶行!

  李峰开始了夺财行动。他找了几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询问同一件事:一个丈夫,知道妻子生的孩子是别人的,但他就是不想离婚,妻子却非要离婚不可,并声言孩子不是丈夫的,要求丈夫和孩子做DNA亲子鉴定,丈夫该怎么办?律师的回答都是一样的:法庭上,要求离婚的人只能出示对方不忠的证据,不能出示自己不忠的证据,因为法律上不允许这样。在离婚的法律程序中 (如果没触犯刑法),做DNA鉴定,必须是男女双方和孩子三方自愿……

  李峰经过苦思冥想,夺财计划成熟了:就是不解除和陶芳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讹他们一大笔钱。想出好主意后,他又给自己找出了道德依据:这样做,既让自己有了一大笔钱,也是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好事。他把自己想象成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等有了钱,除了自己创业和享受外,再拿出一部分捐给穷人。

  约定解除婚姻的时间到了,2005年10月底,陶芳给李峰打电话,约他有空把离婚手续办了。李峰冷冷地说:“你让陈老板找我吧!”

  陈子凌马上找到了李峰。他有些气急败坏但仍装作很平静,问李峰为什么不守信用?李峰一脸的冷峻:“我不想干什么,我想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有陶芳这么漂亮的妻子,还有那么可爱的儿子,我为什么要离婚?不仅不离婚,还要与他们享受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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