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芩(blog)
男友和我同在A地某单位上班,9月中旬,男友应公事去了B地出差(B地是我老故乡,但我们已于03年全家搬迁到了A地)。在B地,他和一个女网友参加了当地某大型超市举办的迎国庆、送奖金的接吻大赛。
我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呢?
很巧,由于是老故乡,有很多熟人在那里,我一个高中同学刚好是该超市的销售经理,她在我的QQ空间里看过我和男友的情侣合影照,所以当她发现我男友参加了接吻赛后,把照片拍摄了下来并将之在电脑上传给了我……人证物证俱在,男友不得已承认了该事的真相,但他却狡辩地说那是因为他想多赚点外快补贴家用。而且,他还硬是强调自己当日得了第三名,和搭档共获得奖金880元(经我向那位同学查证后属实)。我该原谅男友吗?他会不会和那个女网友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博友来信
你问:他会不会和那个女网友有见不得人的关系?
在中国,乃至在世界上的其他很多国家,但凡一起去参加接吻比赛的男女,基本上不是情侣就是夫妻!换了你,会跟单位一个关系普普的男性朋友一起去参加接吻比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