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女子维权中心被曝:收主妇7万却不办事(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16:4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C 行业强震

  同行中人强拍裸照“出乎意料”

  重庆的吴先生很熟悉“私侦”行业,也认识维权中心的负责人刘小林。昨日下午,记者与他取得了联系。对于得邦女子维权中心负责人刘小林这个人,吴先生说:“我印象中,他比较守法,而且做事很谨慎。”他们认识已经6年,至于这一次刘小林策划的“强拍裸照”,吴先生则表示“出乎意料”。

  吴先生说,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有着私侦业务的公司一般都注册为“商务咨询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的证据调查部门。在这个名义下,进行相关的民事委托或企业法人委托,进行相关的证据调查。以前这个行业以婚情调查为主,女性委托人较多。从调查的实际情况来看,女性受到侵害较多。所以全国出现了一些女子维权调查、女性调查等公司。但这些名字主要是在网上对这种公司的称呼,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字普遍是“商务信息”。

  是否合法取决于调查手段以及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开展什么样范围内的工作,吴先生认为,只要是《刑法》没有禁止的,都应该是合法的。按照《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和即将参加诉讼的人,委托他人为自己提供证据或者授权某人在合法范围内去调查某些事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接受委托的人也应该是合法的。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如果用非法手段去维护一种合法权益,其做法是错误的。

  至于偷拍、跟踪等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侵犯隐私?吴先生说,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第三方的隐私或秘密,但知道秘密和窃取秘密是两种概念。违法行为本身应该予以打击,既然是违法行为,本身就不能称为“隐私”。此外,对于取证中触及到的第三方隐私,如果只是交给委托人作为合法维权使用,而没有恶意散布传播就不违法。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国内此类调查公司也是这样。吴先生承认,此前,曾发生过有调查公司拿到证据后,要挟敲诈第三方,但不是很多,因为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在逐步增强。

  他说,这次事件对私家侦探行业是一个不小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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