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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戏真做“借用新娘”惹大祸(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4日11: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一离开家门,两人就分道扬镳,汪洋去了早就租好的房子,小璐回到了洪小明处。到了下午,洪小明的手机就响了,显示汪洋已经将十万元转到他的账户上去。洪小明一看十万元到手,乐得马上买了酒菜准备庆祝一番。可是小璐却说办婚礼太累,先睡了。洪小明自斟自酌,喝得可带劲了。就在这时,小璐的手机响了,看小璐睡得这么香,洪小明不忍心打扰,于是打开小璐的包,想帮他接电话,可翻包时却翻出一盒女性专用的紧急避孕药。

  难道昨晚出事了?洪小明脑子乱了,什么也顾不得了,他把熟睡的小璐拽了起来。小璐看见洪小明一脸怒容,还看见他手里的药,立马什么都明白了。面对洪小明的逼问,小璐只得一五一十地将新婚之夜的事说了出来。

  洪小明一听,拿起他们曾经签的合同往外走。小璐怕出事,拉住他,问他干什么去。洪小明愤愤地说:“我上公安局告他去,告他强奸。”小璐苦求,说传出去没法见人。洪小明想想也是,事情传开,自己和小璐都没法做人,再说,收的十万元说不定也会泡汤。

  囚禁假新郎惹大祸

  洪小明强压心中怒火,去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能否告汪洋。律师说,这不构成强奸罪,刑法规定,强奸罪最主要的因素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小璐和汪洋是自愿搂抱在一起,还主动脱了衣服,迎合对方,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洪小明说,我们三方签了合同了,这是违约。律师说:合同不是签了就有效,你这是无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该返回给对方。

  汪小明越想越生气,失去理性的他一个电话将汪洋叫出来大骂。汪洋自知理亏,一言不发。骂完后,洪小明又说:“限你3天之内给我50万,否则这事没完。”汪洋这下开口了,他说:“我和小璐是你情我愿,我又不是强奸,你又不是她老公,你管得着吗?”

  洪小明没想到汪洋是这个态度,他越想越气。过了几天,洪小明给汪洋打电话,说大家都是老同学,好好谈谈。汪洋答应了。洪小明开着借来的车,带着未婚妻去接汪洋,然后直接往郊区开。到了一无人工地,两人二话不说,将汪洋捆了起来。

  洪小明说:“今天必须了断,否则你也别活了,大家同归于尽。”汪洋怕了,双方讨价还价,谈成30万。可他们没想到,细心的李强会找到汪妈妈,还报了警。

  警方找到三人,将洪小明和小璐带到公安局。经过警方全力侦查,最终认定洪小明和小璐非法拘禁罪成立,经过当地人民法院审判,判处他俩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借用新娘合同”无效,洪小明不得不将十万元退还给汪洋,而汪洋也因此被亲友指责,主动将100万元退还给叔叔。

  (据CCTV报道 文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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