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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催生80后“蜗婚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15:30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商报讯一套面积约70平方米的房子,南面卧室前妻住,北面卧室前夫住,其他地方公用,这便是一对80后离婚夫妇,面对高房价选择的“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生活。面对蜗婚族一起生活的尴尬,律师建议当事双方租房生活。

  父母首付80后夫妻按揭购房

  两年前,在兰州一家化妆品公司做销售的26岁外地女孩张莉(化名),经亲友介绍,认识了大她一岁的兰州某网络公司设计人员李强(化名)。在最初的接触中,张莉与李强彼此互生好感,因为二人都已到了适婚年龄,在双方家人的催促中,交往3个月的张莉与李强便准备结婚。随后,张莉和李强在兰州市城关区临近黄河边的小区,看中了一套约70平方米的房子。因两人手中没有太多积蓄,双方父母便分别出资5万元,支付了首付款,给他们按揭购房。

  结婚一年离婚房子谁也不愿分

  交往半年后,2008年底,两人迈入了婚姻殿堂。婚后没多久,两人同样火爆的性格,让他们经常针锋相对,加上生活习惯的差异,也让他们的矛盾不断升级。婚后一年,心力交瘁的李强和张莉经过冷静思考后,决定离婚。可是,结婚时核心的“房子”,在离婚时依旧成为“焦点”。因为房子是两家各出一半首付,月供也是两人各半支付,更重要的是,他俩谁都没有能力单独供这套房子。

  离婚不离家选择“蜗婚族”生活

  面对翻了一番的房价,李强和张莉谁也不愿意卖掉房子,一人一半分钱。后经法庭裁决,二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均已如数分割,但房子却成为他们争夺的核心,双方互不相让。无奈之下,法官只能调解,南北朝向的房子,南边卧室归张莉所有,北边卧室归李强所有,客厅、厨房、卫生间公用,谁要是先成家谁就搬离,对方给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这样的方案,面对高房价,张莉和李强也同意了这种“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生活。

  离婚后前夫提出无理要求

  谁知,这种“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生活没过多久,李强和张莉便无法再继续适应下去。离婚后,李强仍旧会要求张莉干家务,更有甚者,李强还会要求与她过夫妻生活!张莉对李强提出的无理要求忍无可忍,但房子依旧是纠结点。无奈的张莉只能继续这样住着,这种“杯具”生活,让她在煎熬中苦苦度日。

  律师观点

  租房生活避免尴尬

  无独有偶,记者近日在网上看到一篇名为《俺是比“蜗居族”更惨的80后“蜗婚族”》的帖子备受网友热捧。该帖子的内容其实与李强和张莉的“蜗婚”生活一样。对于这些“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很多网友感叹道:都是高房价惹的祸。对此,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泓违说,“蜗婚族”可以暂时不分割房子,但必须进行财产公证。在这种案例中,当事双方大可不必“蜗婚”,可以将房子租出去,租金用于支付部分月供,他们在外租房也避免了在一起的尴尬,岂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蜗婚族:面对节节高升的房价压力,离婚的“80后”们宁可选择蜗居在一处也不分道扬镳,这类“80后”自嘲为“蜗婚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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