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金钱主义至上,已经极大渗入到了我们的恋爱、婚姻和家庭,已经严重影响着我们新一代的女性事业。“拜金女”出笼,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赤裸裸地宣扬金钱观,什么感情、道德被通通踩在脚下,不仅是对女性的轻贱,更是对社会道德的侮辱。“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昨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
截至昨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扬子晚报2011年08月13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包含19个条文,涉及内容十分丰富,囊括了婚姻家庭纠纷中房产、结婚登记、亲子关系等众多家长里短的问题,新规首次明确了结婚登记瑕疵,应申请复议;父亲怀疑孩子非亲生,妻子不配合鉴定的将败诉,法院推定孩子非亲生;个人财产婚后获得的孳息,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妻子有权自行决定中止妊娠,并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权。
而最引人注目的恐怕就是“房子”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都有男方出钱买房的传统,所谓养女孩是“招商银行”,养男孩是“建设银行”。一度以来的舆论之潮,丈母娘看女婿,首先看的是房子,看的是家产。还有一度遭受非议的婚外同居补偿“二奶”条文被取消,回应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焦虑。
这下当然就有些傻眼了,原来辛辛苦苦提出的一切,都有可能化为泡影。正所谓有人说,“男人笑,女人愁”。
然而,新规的进步之处是相当明显的,尤其是在当前道德体系的重建上,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女大学生“傍大款”之观念,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曾让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十分痛心,更是让我们这个社会感到痛心疾首。女人只想着摘果子,没有想着去培育树苗。
“小三”、“二奶”盛行之快,让人感叹道德的崩溃、社会的失序,“二奶村”的堂而皇之,“小三”、“二奶”之公开亮相,争丈夫、争财产、甚至于公开求当“二奶”、“小三”,开小三联盟网站,其对金钱的赤裸裸追逐,破坏的不仅是道德风尚,也是对于法制社会的挑战。
从现在的法律解释来看,法律确认了配偶的忠诚义务,所谓“小三”、“二奶”之权益不复存在,正室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对于那些不劳而获、贪图虚荣女性的重重一击。不仅会出卖青春,更有可能钱财空空。
至于有人担心的男人会更花心、离婚成本越来越低,以及离婚率增加,我以为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如果真有这种男人,第一不会是主流,第二也就是那些有钱的富豪或是富二代,即使没有婚姻法新解释,他们同样也会如此朝秦暮楚,就是嫁这样的人,又有什么意思呢?
何况今天的社会,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有富家男,难道就没有富家女,既然是“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同样也会有“丈母娘买房,女婿没份”,想通情理后也是对等的。
婚姻的真正基础是感情,这是由人的一种精神财富所决定的。如果一个社会的女性都去追逐金钱、追逐房子,或是我们的某些富豪、大款拿着金钱、房子去玩弄女性,这将是社会的悲哀、道德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