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幼女案分析报告》“单身大叔”要提防

2013年05月30日16:01  正义网

  原标题【重庆沙坪坝《性侵害幼女案分析报告》显示 “隔壁单身大叔”要提防】

  正义网重庆5月26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莎见轩)“熟人及家庭内作案多”、“特殊场合的亲近要提防”……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发布《性侵害幼女案分析报告》,根据该院所办案件,总结出此类案件的特点及防范举措。

  家庭内部作案多

  报告称,熟人作案,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较常见,多发生于家庭内部的养父和养女之间。

  检察官认为,对未成年女孩性侵犯往往有其特定的发生条件:再婚家庭、母亲缺位家庭、父亲服刑或父母有严重不良行为等,“特殊家庭中,越是亲近、越是熟悉,遭遇侵害几率越大,捂得越严实。”

  避免特定场合的亲近

  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案出现多领域、多场合结合的特点,如老师、校长性侵留守女生案,校园周边社会人员侵害案,从医人员猥亵少女案等。

  分析报告称,家长要教会孩子在特定场合保护自己。如遇异性医生检查,可要求女护士陪同,这也是卫生部门的要求。如有男老师课后辅导,女孩不要单独到其寝室。

  “隔壁单身大叔”要提防报告指出,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留守儿童遭遇邻居侵害的情况比城市更多。

  检察官提醒,邻居若有离婚男性、与妻分居男性和中老年单身男子,家长要格外注意,不仅要观察孩子和他们接触的过程,更要留心该邻居性情、谈吐是否古怪,是否无端赠物品给自家女孩。

  8岁至11岁学龄女童最易遭侵害

  报告显示,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中,被害人多为8至11岁的学龄女童。

  检察官分析认为,家长经历了婴儿、幼儿期对孩子脚跟脚的照顾后,终于熬到孩子独立上学的年纪,于是对孩子的监护意识有所减弱,取而代之的是,把对孩子的管教全寄托给学校。但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自我保护意识还很弱,不懂得拒绝、不善于甄别是非善恶,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400-690-0000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