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夫妻某一方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真的要全部拿走吗?现在,婚姻法拟规定婚前买房归个人,离婚就要意味着一方的“两手空空”吗?
    面对婚前买房问题,多数人觉得“婚前房产归个人”合理却不合情,甚至会催化80后的离婚率。其实,既然夫妻是因为“爱”才走到一起,又何必过分计较婚后房产的归属呢?[我也说几句]

热议:婚姻法拟规定婚前买房归个人 女人离婚两手空?

婚姻法拟规定婚前买房归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离婚意味两手空空?
    如此规定,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不过有婚姻专家担心,这样规定很容易导致离婚攀升。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详细] [我也说几句]

解读:婚前买房属个人财产 女人的风险增大?

婚前买房归个人 多数人认为合理不合情
    大多数人认为尽管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但婚后实际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供房,完全将房产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合理但不合情。
    出版公司的吴小姐认为,近几年国内流行的惯例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买家电或买车,如果夫妻经济条件一般,男方还房贷,女方则要承担家庭日常开支,甚至共同还贷,但这些都没有凭证。一旦离婚,女方的损失就无法得到弥补。
    徐小姐结婚一年多,家里已有好几套房产,婚前她就与老公做过财产公证。她认为,尽管有些人认为夫妻双方做财产公证看似没有人情味,但产权明确能保证个人利益,更合理合法,也避免了离婚时因经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同时,上述市民也都认为此法规合理不合情,操作起来也存在一定难度。徐小姐说,如果没有签订相关婚后财产协议,离婚时就会加大女方利益被损害的可能性。吴小姐也认为,把婚前的首付款算作个人财产,婚后的所还贷款算作共同财产,离婚时计算经济损失和赔偿数额的难度也很大。甚至有人质疑,免除经济顾虑后,可能加剧80后的离婚率。 [详细] [我也说几句]

观点大pk:结婚了 该不该签订“婚房协议”

观点1:婚姻的基础是信任 不该用协议约束 我也说几句>>

  • 网友lanneyw:算得那么清楚有好处吗?那当初为什么结婚?
  • 网友lansexigua:婚前买房没什么。结婚了就一起住。离婚时还要和女方争房子的人,太不男人了。
  • 网友:结婚签协议不靠谱。结婚是以感情为前提的,如果一开始就划清界限,分清你的我的,能幸福吗!

观点2:签协议可以有效保障个人权益 应该认真签 我也说几句>>

  • 网友apple1200000:我觉得谁出钱就写谁的名,但若是小俩口共同还贷,我觉得还得写两个人名字比较好。免得纠纷。
  • 网友ximimi_ximimi:要想真正的把房子握在自己手里,还是去做个公证的好
  • 网友忘忧草0034:协议很重要。女方出钱了就应该有份,要是男方全款,那女方要加名字就是胡闹。
网友故事:婚姻 真的成也房子败也房子吗

口述1:结婚前 婆家逼我签房产协议
    婆家提出了三个条件:第一,我要答应跟阿立结婚;第二,我只拥有房屋的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第三,要是以后我和阿立离婚,房产跟我无关。虽然我明白他们的担心合情合理,但心里总归有那么一点不舒服;我父母已放心地把我交给他,可是他家人却在防我,这算什么呢?
    我和阿立毕竟有好几年的感情,他也劝我不要和他家人计较。于是我答应了他们的要求,但提出了一点意见:离婚如果是我提出来的,那房产跟我无关;可要是阿立提出来的,那就另当别论。我和他家人写好了协议,我的户口便迁到了他家里…… [详细]
    口述2:没有爱情的婚姻 我们因房子离了婚
    今年7月初,汉新要我回来,我又回来了。有天,我乘他疏忽打开了那个永远关着的抽屉,我好奇地想看看,他究竟有什么秘密要提防我。这一看我好气愤,我们的房产证,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他女儿的名字。他居然背着我过了户。
    我直接跟他挑明了,要离婚,把我的部分房产权要回来。但我们并没吵闹,跟他结婚十几年来,我从来没跟他吵过。
    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商谈房子的事。他不同意把房子产权再变回去,协商不成,只有离婚了。我已找了律师,铁了心要离婚了。他也同意离。我们只等法律程序了。 [详细]
    口述3:房子升值引发的离婚事件
    没想到,我买下含的房子一年后,房价飞涨。原来值20万元的房子至少上涨了10万元钱。一说到这个事时,他就有些气鼓鼓的,好像我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继续过着,我和女儿都在家里,含居然打电话把他家里所有的人都叫来了,他妈妈,弟弟,弟媳妇,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含指着我的鼻子,好像在控诉似的,说我死赖着不走,想占他家房产。还说我虐待他儿子,他限期让我从这处房子搬出去。含竟然向我下了最后通牒,这明明是我的房子他凭什么让我搬出去呢…… [详细] [更多网友口述] [我也说几句]

专家观点:婚前协议有利有弊 前提必须要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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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作家苏芩:
    著名女性情感心理作家,全国多家电(视)台、平面媒体情感顾问,新浪女性特约 情感专家。著有《20岁跟对人,30岁做对事》、《女人受益一生的7堂女学课》、《官场红学》等畅销书。[博客] [微博]

婚前协议:提钱就是无情?
    很多选择做婚前协议的朋友,通常会列举这三条理由:
    首先,现如今婚姻变数越来越多,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在离婚时总会遭遇更多的麻烦,由于没有在婚前梳理清楚各自的财产份额,很多时候要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难题!
    另外,做婚前财产公证也是对父母的一个交代,很多父母,倾尽一生积蓄为儿女购置婚房,但现如今小夫妻离婚率极高,离婚往往就是意味着分走一半的房产,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对于那些为儿女婚事付出了毕生积蓄的老人而言,是一种巨大的风险!
    再者,对越来越多再婚夫妻而言,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那将来双方各自的儿女抚养费问题、学费问题,往往会出现难点,矛盾因此爆发!
    虽然,中国老百姓都说“两口子过日子,提钱伤感情”,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提钱的方式方法不够聪明:婚前财产协议,不能以强硬姿态逼迫,要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才可行。否则感情必然要出问题。这婚即便结了,也会好大的不痛快!
    另一方面 婚前财产协议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1、婚前财产公证,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会影响感情的。
    2、做“婚前财产公证”对和谐家庭关系的建设是个难题。
    3、婚前财产协议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双方对婚姻家庭的投入成本。
    4、选择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离婚率往往更高。
    “爱”让男女走入婚姻,但“爱”解决不了婚姻中的所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就该是笔糊涂账,越糊涂的婚姻越有粘性,要想过得快活,切忌别算得太清楚! [详细] [我也说几句]

微博热议:离婚了 就别再计较房子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