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纸房产证,最近让许多“准婚族”和“老夫老妻”既无奈又纠结,甚至产生了“房产恐慌”。更有一些人人争着在婚前把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针对“加名族”,各地也有相关法规规定了加名需缴纳的“加名税”。可见,名字也不是想加就能加的。
那么。面对新婚姻法和婚姻,房产证“加名法”究竟管不管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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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释的出台,让很多夫妻觉得只有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才算吃了“定心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已婚有房族并且房产仅属于夫妻一方的消费者来说,如果全款购房或者贷款已经还完,可以直接进行更名,只需要在建委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更名即可。
在北京,比如要把女方的名字加到商品房交易合同上,首先要对女方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如果在被限购之列,就无法添加名字;如果符合购房条件,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的,程序一般是:先撤销备案,撤销网签,然后重新走一遍购房合同的签署流程即可。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所加名周期相当长,费用也比较高。[详细]
“我们结婚前,小曾的父母花了100多万给我们买了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小张说,当时房子买了后,小曾家没钱装修,她和父母要了20多万元装修房子。
“前些天,他在弄房产证,我问他加不加我的名字,他不搭理我。这几天,朋友们都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实施,房产证加上我的名字才会更有保障,”小张说,不管怎么样,她家也出了力,房产证加不加名字是小曾一句话的事,没必要拖着。
她又催小曾。迫于无奈,小曾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说,这房子是他父母买的,怎么说也是他父母的钱,不好意思加小张的名字。[详细]
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 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
不少女性认为,如果将自己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那么到时候万一离婚,可以分到更多。我只能说,这些人根本就没仔细看法律原文。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这对于那些就想“坐享其成”的女孩是当头一棒啊,比如某女满心欢喜嫁了个有房男,到头来有房男移情别恋,两人感情破裂,结果她不仅浪费了多年青春,还要净身出户!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在这里老端真诚建议,与其找个有房有车一切现成的男人,不如去找个发展前景好的男人;与其坐享其成不如俩人共同努力;父母如果有钱资助你,那当然挺好,如果没钱给你,你也不要怨什么,好男儿当自强,别图父母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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