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5月25日消息:为了让妹妹健康度过青春期,刘小姐突发奇想制订了一份“性教育协议”,母亲经女儿同意后把协议挂到网上,在各大网站论坛点击率很高。
一份协议网上热炒
一题为《我与女儿签订“性教育协议”》的帖子在各大网站“亲子论坛”点击率很高
。“母女俩应主动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包括性知识,女儿要主动向母亲咨询,母亲也要改变相对滞后的性观念;女儿在学习阶段不能背着父母交男朋友,但可以和谈得来的男生交往;母亲不得私自拆阅女儿书信(包括网上信件),不得未经女儿允许,私自看女儿日记;在必要的时候,母亲应该向女儿讲解生育知识和介绍避孕措施等内容……”等6条“青春期性教育协议”受到网民关注和热议。
记者辗转找到了“性教育协议”的“创始人”刘小姐,昨天下午在东直门某餐厅,刘小姐向记者叙述了此协议出现的来龙去脉。
妈妈看得紧妹妹逆反
刘小姐告诉记者,她就职于某网站,有一个正在读高二的妹妹小欣(化名),这份协议是妹妹和母亲赵女士所签订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妈妈对妹妹的交友看管有些过度,这让正处于青春期的妹妹心理逆反,导致母女关系日益紧张。
关注性教育姐姐出招
刘小姐告诉记者,小欣所在学校曾出现过早恋怀孕等现象,她为妹妹的健康成长颇为担忧。本月初,她看了一本关于家庭性教育的书籍很受启发,便突发奇想,“不如让妹妹和母亲签订一份性教育协议,双方根据协议沟通岂不更好”。本月16日,她制订了一份协议书,在小欣和妈妈认同后,双方签了字。刘小姐认为,这样既可以保护小欣的隐私,也可以使母亲放心。
结果出意料母女和谐
据了解,经过和母亲的协商后,刘小姐将协议发帖到网上,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赞同、反对的声音都有。“不管怎样,我想让社会更多地关注孩子青春期性健康问题。”刘小姐说。据了解,尽管网友反对之声不绝,协议签订后,小欣和妈妈的关系变得异常融洽,在面对问题时,双方由对立转变成共同探讨。“这对双方都是好事。”刘小姐说。
链接 心理“有事”不愿找父母
在昨天举行的北京少儿论坛上,有调查结果显示:学生所具备的性生理知识和性心理知识均不足。从学生所具备的性心理知识看:(1)学生与家长的沟通有着一定的距离,很多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体变化告诉父母,但希望教师告诉性知识。(2)学生对早恋和友谊不能明确划分。(3)由于青春期性心理的出现,使得许多学生出现情绪不稳、逆反心理等现象。(本报记者李宛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