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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茉莉清茶博客大赛活动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7:42 新浪伊人风采

  1、比赛主题:相约茉莉 优雅博客 网友投稿的博客文章主题:茶香故事

  2、比赛内容:参赛人员开设新浪博客,并撰写有关优雅生活内容的文章,通过博客大赛的页面在网上进行投稿。

  3、投稿时间:

  第一期投稿时间:自2006年6月15日00点起至2006年7月15日24点止。

  第二期投稿时间:自2006年7月16日00点起至2006年8月15日24点止。

  4、参赛方式:

  a,开设新浪博客

  b,已有新浪博客的网友不用再行开设

  c,在博客中撰写大赛主题相符的文章

  d,通过访问ksfjasminetea.sina.com.cn在网上进行投稿

  e,投放的稿件通过康师傅茉莉清茶minisite管理员的审核后,将自动载入博客大赛页面中,供网友浏览。

  f,网友浏览本次大赛页面,无需注册,即可对已载入博客大赛页面的博客文章进行投票. 若注册投票,则可有机会获得参与奖。

  5、评奖结果公布:

  第一期的评奖结果:于2006年7月26日开始在博客大赛页面和minisite页面中公布;

  第二期评奖结果:于2006年8月26日开始,在博客大赛页面和minisite页面中公布。

  6、评奖方式:网友投票和评委评奖相结合

  博客投稿文章的文笔、投稿文章的内容、博客页面的设计的清新优雅、文章主题和内容与康师傅茉莉清茶的吻合度将成为评委评奖的指标。

  7、评选规则:

  a,博客文章的筛选:

  第一期:截至2006年7月15日24点止。

  第二期:截至至2006年8月15日24点止。

  以网友投票数最高的前100篇文章作为评选基础,由专家组成的评委团按照前述指标进行评选。

  b,参赛选手可以多次投稿,当出现一个选手的多篇文章在排博秀月排行(以投票数从高向低排列)均排在前100名之内的,只选取选手排名最靠前的文章进行评奖,以提供机会给更多的参赛选手。

  c,第一期参赛的选手,第二期可以继续投稿,第二期的评奖范围,仅限于第二期参赛时间内投稿的文章,在第一期已经获奖的选手,将不能再参与第二期的评奖,但可以持续投稿吸引网友的关注和支持,优秀的文章将有可能收录成为康师傅minisite读书板块中的优秀文章(博客)推荐。

  d,参与奖将从参加投票(已注册康师傅茉莉清茶minisite)和投稿的网友中,经过评委评选进行选拔。具体评奖方式为:每期10名参与奖,从参与注册投票的网友中随机抽出,另10名从踊跃投稿的参赛选手中选出,共两期。

  8、奖项设置:

  第一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参与奖20名。

  第二期: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参与奖20名。

  9、奖品设置:

  一等奖:现金人民币伍仟元整(20% 个人所得税自理,扣税后净额为人民币4000元)

  二等奖:现金人民币壹仟元整(20%个人所得税自理,扣税后净额为人民币800元)

  参与奖:康师傅大礼包一个,礼包内容包含康师傅茉莉清茶产品一箱(500ml,15入),董洁签名海报一张,新浪vip邮箱卡一张(20M)或新浪汗布T恤一件(奖品个人所得税自理)

  10、兑奖时间:

  兑奖截止时间:2006年11月30日17点

  第一、二期1等奖和2等奖获奖者须在兑奖截止时间之前,与新浪相关部门联系兑奖事宜,并提供有效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应在前述兑奖截止时间前,将有效身份证件之复印件及汇款路径以及前述已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文件上应有本人签名/盖章)以书面的形式于兑奖截止时间之前用EMS(或传真)至新浪相关兑奖部门(EMS以寄出时间为准)。

  参与奖获奖者须在兑奖截止时间之前,与当地各顶津营业所联系兑奖各项事宜,兑奖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凡不积极行使权利、逾期兑奖的获奖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奖品。

  11、评选条件:

  a)参赛选手投稿的文章必须符合博客大赛的主题

  b)文章需叙述生活中的优雅情趣或与读书,音乐,品茶等相关的优雅生活

  c)网友投票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委团进行评选,评选的标准涉及:

  文章的文笔

  文章的内容

  博客页面的设计是否清新优雅

  文章主题和内容与康师傅茉莉清茶的吻合度

  d)康师傅与新浪网拥有该博客大赛所有文章著作权之使用权。康师傅可以将文章用于minisite或其它宣传中。

  12、参赛选手不得抄袭或篡改他人著作和文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13、本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博客文章参加比赛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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