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总是渴望生命中能有一个能为之疯掉的男人,对着他唱:“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然后等着他答:“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月亮代表我的心。”
她觉得,她遇到了,却是在成家之后。
让懵懂的暗恋永远藏在心底,留做生活里随时可以浏览的梦境是多好的境界啊,可命
运偏偏安排了他们在火车上的那次不期而遇。婚姻不遂心的她,见到当年的“白马王子”,重又燃起了青春时的憧憬。而已结婚四载的他,也刚好度过了婚姻的保鲜期。
激情、平淡、不安,在经历了婚外情三部曲后,疲惫不堪的他开始退却,不接她的电话,减少见面的次数。而她呢,却是越陷越深,欲罢不能,决定了就为这个人而疯掉。她脑海里浮现的常常是两人身穿婚纱的情景;他却担心,这段地下情一旦曝光,后果不堪设想。天壤之别的心态,构成了巨大的行为反差。他越是闪,她越是急。
查出身孕的她做出了一个近乎疯狂的决定,把自己的名声、家庭的和谐、孩子的未来全押上了情感的赌桌——她把情人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与女儿的亲子关系。
曾有人说,女人需要一段不计后果的情感经历,方得人生圆满。有的人为了恋人和家人决裂,有的人为了千里之外的姻缘远走他乡,还有的人宁愿为一人之情,而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她呢,唯一的痴狂却用在了婚外情上。
本想撒下法网,捕住爱情之鱼,结果却是鱼死网破,诉讼的结果让她成了一无所有的孤家寡人,情人、老公、孩子都将离她而去。
其实,从始至终,她一直也没得到过那个男人的真情。她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不过是为了一段虚无的感情,却搅扰了原本正常的生活。在生活中,真是有不少这样的女人,尽管周围所有人都不看好,她亦义无反顾。就像飞蛾扑火,下一秒都不可能,却想奢求永恒。
曾读过一篇笔记小说,说一对恋人要殉情,男人和他要好的女人约好一起自杀。女人喝了毒酒以后,男的没喝。女的就问,你怎么不喝。男的说:“我和你一起死了,我家里人恨你,他们只会埋我,不会管你。我要等你死了,先把你埋好我再死。结果那女的死了以后,那男的却溜之呼也了。
如果你遇到的是这样一个比较搞笑的男人,再怎么痴狂、再怎么执着,不过是多了他可以向别人炫耀的贡本而已,太不值得
恋情也好、婚姻也罢,都不是生活的全部。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可以光明正大地平等相处、彼此关心体贴地过日子固然是好。倘若不行,相互留下美好的印象擦肩而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为爱而爱,强索幸福,甚至不惜丢掉生活本身的快乐,那真是很笨很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