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将向女性发黄色短信纳入性骚扰的范畴,此举引起热议,同性之间的黄色短信算不算性骚扰?男人会不会遭受性骚扰?
6月11日(周四)上午10:45—11:15,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有“中国女性法援公益律师第一人”之称的郭建梅女士;中国性学会官方网站总编辑、中国青年性学论坛召集人、两性专家李扁先生将做客伊言堂,共同探讨“性骚扰,男人也是受害者?”
郭建梅
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律师。
先后任职于司法部研究室、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期间一直关注并致力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1995发起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工作,到中心专职从事妇女法律援助至今。
李扁
军事医学科学院硕士毕业。任《公益时报》编辑记者期间曾提出“性小康”概念,被有关媒体评为2004年度十大关键词之一。现为中国性学会官方网站总编辑,北京东方生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用电影课进行学校艾滋病防治教育与性健康教育的应用研究”项目主持人,中国青年性学论坛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