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赛流程:
1、在本次大赛中,分为泳装、晚礼服、旗袍、才艺等几个环节进行比赛。
2、分赛区选手通过初赛、复赛、决赛评出优胜者。
3、各分赛区负责地区选拔赛,分赛区获奖选手前三名参加中国区总决赛。
二、报名要求:
1、必须如实填写选手报名表。
2、尊重评委,尊重评选结果。
3、按时参加赛事的初赛、复赛、总决赛,出席组委会安排的所有主题活动,服从本次大赛组委会的管理。
4、获奖选手除获得证书、奖杯外,须出任赞助企业形象代言人(企业另付给选手的费用与组委会无关)服务期一年。
5、进入大赛总决赛的选手自动成为本次大赛组委会的签约选手,必须积极参加组委会的各项活动。
6、参赛选手如违反大赛要求,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7、有参加过相关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直接进入本次大赛的复赛。(报名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选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女性,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4、选手身高165米以上,面容较好,三围比例均匀。
5、身体健康,精神饱满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如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参加比赛,组委会有权决定终止选手比赛。
6、符合出国政审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条件。
7、没有犯罪、从事不良职业、有损赛事形象的行为。
8、政治可靠并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艺术表现力。
四、提交材料:
1、填写选手报名表。
2、报名选手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五、评比内容:
评委根据参赛选手在选拔过程中的泳装、晚礼服、旗袍、才艺等各环节来评定成绩。
六、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全部由最高评审委员会负责,最高评审委员会为最权威评审机构,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干涉评审委员会的评分结果。
1、分赛区初、复、决赛由各省市分赛区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2、大赛总决赛由第37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委进行评审;
3、每场比赛初赛不低于5个评委,复赛、决赛不低于7个评委,评委总分数相加除以评委人数计算出选手分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
4、各项比赛评分采取100分制,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50分;
5、比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出场顺序由选手抽签产生;
6、每位评委的评分和评语将完整保留在大赛最高评审委员会备案,以便查询。
七、奖项设置:
1、设置冠、亚、季军及十佳等。
2、评选单项奖。
最佳人气奖 最佳上镜奖 最具活力奖 最佳才艺奖等
八、报名办法:
1、场地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可到活动组委会及各分赛区组委会报名处报名,也可到活动组委会指定报名处报名。
组委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602室
邮政编码:100086
电话:010-82564707、82564710;
传真:010-82564715;
邮箱:mti_hxsd@126.com">mti_hxsd@126.com
联系人:李娜
2、网络报名:选手也可登陆活动组委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eladies.sina.com.cn/z/misstourism37th/index.shtml),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可直接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结束后连同其它相关文件(详见参赛手册)发送到组委会邮箱mti_hxsd@126.com
第37届世界旅游小姐大赛组委会
200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