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期
新婚夫妇宜选择对今后生育功能影响小和不易感染的避孕方法,如短效口服避孕药、男用避孕套、自然避孕方法等。
有过一段时期性生活(婚后2—3个月)后,妻子生殖道有所扩张,还可选用外用杀精剂、阴道避孕药栓等;或安全期与屏障避孕相结合的方法,如在“危险期”结合使用避孕套,在“安全期”结合使用避孕药膜等。新婚阶段一般不宜选择宫内节育器,特殊情况应在医生指导下选用。新婚夫妇一般也不宜选用长效口服避孕药或长效避孕针剂,因有些人使用长效避孕制剂在停药后其恢复排卵时间长。
(二)产后哺乳期
产后哺乳期宜选择不影响泌乳、哺乳和婴儿生长发育的避孕方法。
(1)宫内节育器,可于分娩后立即放置,也可在产后42天时放置。
(2)单纯孕激素避孕法,如皮下埋植剂、单纯孕激素长效避孕针。哺乳者产后6周开始使用;非哺乳者产后5天便可应用。有资料表明,对乳汁分泌无明显影响,对婴儿生长发育也无明显影响。
(3)哺乳闭经避孕法或应用比林斯自然避孕法。
(4)屏障避孕法及某些易溶解的外用杀精剂如胶冻剂等。产后哺乳期不宜使用复合型口服避孕制剂,因雌激素可能影响乳汁分泌。哺乳期也不宜使用不易溶解的外用杀精剂,如避孕片、药膜等,因乳母阴道分泌物较少而不易溶化。(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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