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空看我这封信。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工作原因,我和女友暂时分居两地。今年我去看望她时,情难自禁,三次同房(正处于她月经期,每月二十日开始)。由于每次都是事先没有准备都是事后吃了毓婷,一共三次,严格按照了服药规定。
女友在服药期间有少量出血现象,无其它不适,到第二月1,2日月经才停止。停后,过了七天,她有分泌出少量黄色粘状液体(这是不是月经呢)。到了下个月的第7日才来第二次月经(考虑到上次月经期的延长,这次算不算延迟呢?)。毓婷上说服药引起延迟或提前是正常现象,那么她这种情况正常吗?
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她正在考会计师,处于紧张备考状态,人很是疲倦。对油腻的东西恶心,而且说自己胸部有点长大。她母亲说是月经前正常现象,不必担心。而她最近脾气也有点烦躁。但这些现象都有点象是怀孕了。
但我们想:1.严格按照规定服用了毓婷,而且是三次。
2.来过月经,怀孕期是不是停经才对呢?
所以不敢确定是否怀孕了。那您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怀孕了呢?怀孕的概率有多大?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使用早孕试纸还准不准确呢?再次感谢您!
答:作为紧急避孕药,毓婷应该在性交后72小时内服用一粒,12小时后再服用一粒,所以你们三次性生活后,应该服用6粒。实际上因为性交是在月经期间,所以不服药也不会怀孕(而后月经来了,只好也说明没有怀孕),那些症状与怀孕无关。月经的推迟应该是和药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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