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常规避孕方法非常普及,但仍有很多妇女因避孕失败导致非意愿妊娠,进而寻求人工流产。近年来为减少这种非意愿妊娠,紧急避孕正在我国得到大力推广。但许多妇女对紧急避孕的概念仍不很清楚,对其具体方法的使用仍存在许多疑问。
紧急避孕是指无保护性生活后一定时间内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强调时间概念十分重要,因为越早采取措施,避免妊娠的有效率越高。通常情况下,如果口服紧急避孕药物,则首次服药时间应在性生活后72小时内,如果选用放置宫内节育器,则应在性生活后120小时内。
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建议您采取紧急避孕措施:性生活时未采用避孕措施或常规避孕方法失败或使用错误,如:避孕套破裂或滑脱,安全期避孕时不孕期算错,体外排精失控,宫内节育器脱落,连续3天或3天以上漏服口服避孕药,延误注射避孕药的时间。
目前常用的紧急避孕药物有:毓婷,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75毫克,首次服1片,12小时后再服1片。米非司酮,每片25毫克,服用1片即可。另外,如果您手头恰好有常用的避孕药,如复方左旋18甲避孕药或复方18甲避孕药,则性生活后72小时内首次服用4片,12小时后再服4片,也能达到紧急避孕的目的。
紧急避孕方法的有效性是使用者关心的话题之一。事实上如果正确使用这种方法,可避免75%—99%由无保护性生活所致的非意愿妊娠。应该强调的是,紧急避孕只对此一次无保护性生活有避孕作用,而对同一月经周期以后的性生活不能起到避孕作用。因此,在同一月经周期的余下时间内仍需避孕(建议使用屏障避孕法),否则仍可能妊娠。
紧急避孕方法可能存在的副作用及对胎儿的影响是使用者关心的另一个话题。可能的副作用有恶心、呕吐、乳房胀痛、头痛、眩晕及乏力,一般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需特殊处理。如果在进餐时或临睡前服用可能减轻恶心。对于呕吐发生在服药后2小时内者,应重新用药。严重呕吐者,再次用药可改为阴道上药,某些妇女服药后可能有点滴阴道出血,但对以后的月经没有影响。
尚未发现目前所用的紧急避孕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因此如果服药未能阻止妊娠,但又不想寻求人工流产,可以继续妊娠而不必担心对胎儿的影响。(李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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