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景点为何“禁止拍照”?
主持人语:许多读者给编辑部打来电话,对文物景点
禁止拍照的问题不很理解。本期“圆桌会议”就此展开话
题——
主持人●董宇璐
张璇
(女,中国新闻学院学生)
我去过许多文物景点,很多地方都有“禁止拍照”的
牌子,有时感觉大老远跑去,不能拍点照片作纪念,挺遗
憾的。开始,对这种规定很不理解,不就拍拍照片,又不
触摸文物,应该不会对文物造成损坏。后来,听说是拍照
时闪光灯对文物有损坏,大概这是不许拍照的主要原因吧。
我认为有关部门应该想点什么办法,让大家既能拍到照片,
又不让文物受到破坏两全其美最好。因为,通过广大旅游
者的照片,对咱们的文物景点也是一种宣传,有利于弘扬
民族文化。
柴小明
(男,国家文物局文物处副处长)
国家文物局于1991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影视、照
片拍摄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是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
作了六项明文规定。1999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将颁布关
于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方面新的通知。其实,对于文
物,国家文物局只从政策法规上进行宏观管理,具体的管
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单位在不违反国家统一法规的情况
下,根据文物不同的情况进行管理。就说禁止拍照这个问
题吧,我们只在大范围作出规定,比如书画、丝织品、壁
画、漆木器等文物,容易受光照褪色,造成文物损坏,原
则上不得拍摄。但不可能具体规定哪个文物点能拍,哪个
文物点不能拍;哪一件文物能拍,哪一件不能拍。
当然,不用闪光灯,也许对文物不会造成损坏,但也
不敢说不用闪光灯就绝对让拍。可能有的文物景点有一些
特殊情况,关系到版权和资料方面的问题。
毕建宇
(男,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文物处馆员)
80年代,有外国人到故宫拍照,为方便拍摄,到处钉
钉子。后来,这事儿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1984年,文化
部颁布《关于使用文物古迹拍摄电影、电视故事片的暂行
规定》的通知。虽然主要针对影视拍摄,但事实上,我国
古建筑大都是木质的,容易损坏,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
、脱落,拍照时,闪光灯的反复照射对其破坏很大。因此,
一般禁止拍照。
吴世康
(男,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教授)
普通的可见光波长是在400纳米至700纳米之间,低于
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
体变质;而高于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
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
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
、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
光的影响。我们使用的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有长有短。
但都应是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
的文物有破坏。因此,木质建筑物、字画、丝绸制品、壁
画等文物,应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
马继奋
(男,上海博物馆开放部主任)
我们博物馆有的展厅做出禁止拍照的规定,主要因为
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从版权方面考虑。因为有的临时
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我们博物馆的陈
列形式都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付出了劳动。如果
拍下照片,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就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第二,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字画、丝绸等文物很容易
受闪光灯光波的破坏。第三,从安全的目的出发。有人完
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
条件。第四,为了保证参观环境。有人为拍照会让别人挪
一挪,让一让,还有三角架一支需要时间,也会给别人带
来不便。
当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铜器、陶瓷、印章等
不易受光照损坏的展品,都是允许拍照的。不许拍照的个
别文物,如果参观者不使用闪光灯,我们一般也不干涉。
其实,参观者拍照只是需要一些文物图片资料的话,我们
博物馆制有精美的画册,其它博物馆一般也都有。
许超
(男,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
大家参观的文物和文物景点,都是清朝以前建成的。
对于文物本身来说,本应是版权保护的客体,(版权:作
者或出版者对作品享有的出版或作别种处置的权利。——
本刊注),但这些文物的创作者去世已久,超过了规定的
50年,因此已不受版权保护。
文物景点禁止拍照可能有多方面原因,比如出于保护
的目的等。但如果说是因版权问题是说不通的。哪怕是一
些被私人收藏的文物,收藏者拥有文物,但不拥有文物的
版权。收藏者对文物有其它的许多权力,但与版权无关。
沈越
(男,医师、摄影爱好者)
我去过一些寺庙,很多都不让拍照,可能与宗教信仰
有关,可能也有一些迷信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偷
拍就偷拍,或者捐点香火钱,有的大师见我心诚就让拍了。
去其它一些文物景点游览,也有禁止拍照的规定。这是因
为闪光灯破坏文物的原因,比如敦煌的壁画等等。但我认
为应该将“禁止拍照”改为“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因
为,现在胶片很先进,不用闪光灯也能拍出照片。如果谁
在明知破坏文物的情况下仍我行我素,我觉得采取罚款等
措施都不为过。但如果不用闪光灯,不影响文物就不应干
涉。
附:易损易坏的珍贵文物(包括书画、丝织品、壁画
、漆木器等),原则上不得拍摄,而由文物部门提供有关
资料或照片。特殊需要拍摄的,经过审批应一律使用冷光
灯。
——摘自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影视、照片拍摄
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博物馆陈列的文物及已公开开放的文物古迹,除规定
不得摄影的外,应允许一般中外参观旅游者拍摄,严禁乱
收费用。
——摘自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影视、照片拍摄
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
主持人语:
在记者结束采访之后,有两个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合
理、完整的答案。如果不允许拍照是由于闪光灯对文物有
破坏的话,为什么有的游客不用闪光灯,也不让拍照?而
另一方面,有的文物景点,在禁止拍照的规定下,为什么
游人给钱就让拍了呢?
欢迎读者和有关专家来信来稿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图片说明:
1.这样的文物、宗教景点内在中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是
严格禁止摄影的。
2.同是文物、宗教景点,在泰国的许多地方却可以随
意拍照。此照摄于泰国某佛寺内。
3.法国卢浮宫内可以随意拍照,但不能使用三角架。
(北京全景图片有限公司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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