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圆圆一直不生孩子 竟然是因为婚前协议?

高圆圆一直不生孩子 竟然是因为婚前协议?
2018年04月22日 07:01 新浪女性

不知不觉,哈里王子和梅根的婚礼已经进入倒计时,当大家都在议论他们的婚礼到底有多盛大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种话题的热度只增不减,就是王室新婚夫妇婚前的必经事宜: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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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微信公众号:新氧)

  不知不觉,哈里王子和梅根的婚礼已经进入倒计时,当大家都在议论他们的婚礼到底有多盛大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种话题的热度只增不减,就是王室新婚夫妇婚前的必经事宜:婚前协议。

  大家都知道,哈里王子的未婚妻梅根,曾经在好莱坞跑过不少龙套,一集片酬约5万美金,加上其他额外收入,年收入也有45万美金,虽然到不了富人层次,但也是高收入族群了,但和哈利王子比起来,应该也算是个“平民”了。

  因此,用普通人的想法来说,婚前协议在他们之间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在英国,如果夫妻离婚,且没有签订婚前协议,所有财产是要夫妻平分的,所以在很多夫妻中,有钱的一方往往不敢离婚,不然自己的钱就得分对方一半。

  可是那又怎样,哈里王子依然任性宣称:拒绝签婚前协议!

  更直白点说,哈里王子一旦签了婚前协议,他婚前拥有的约2亿6千万人民币的资产,离婚后,就要分梅根1亿3千万···

  然而哈里王子又说话了,他认为自己的婚姻是持久的,所以不需要签任何东西!好吧,错不及防的一碗狗粮。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吃这碗狗粮的,比如部分英国民众就发言了:自己的王子自己保卫,英国的财产国民守卫!

  不要啊王子!别跟你哥还有你爹比!他们俩都十多年的感情了,你和梅根才几年呢,醒醒好嘛!如果你女票拒绝签署协议,那她基本上是冲着钱去的吧?

  哈里啊,有点常识真的那么难么?还是你们温莎系的都这样?

  可是我想对上面英国民众说的是,梅根为了嫁给哈里王子,不仅改了宗教信仰,放弃美国国籍,退出娱乐圈,还学习王室礼仪规矩,这也算一种付出和牺牲吧?

  我们继续扯回婚前协议的话题,“嫁给爱情”的还不止梅根一个,她未来的大嫂凯特王妃也一样,婚前威廉王子同样对婚前协议说NO。

  要知道,戴妃去世后,威廉王子继承了大量财产,加上自己做投资,根据Business Insider去年的文章说明,他的身家估值在4000万美元左右。

  不过据说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就是在他们大婚前,外媒曝光了部分协议内容:

  如果两人离婚,凯特不能要求分走威廉一半的财产,但可获得丰厚的赡养费;

  若凯特日后再婚或有不得体的举止,赡养费将会减少,甚至全额删除;

  协议中也提及子女监护权,孩子将归父亲威廉抚养,但凯特有权随时探访;

  离婚后凯特将不再拥有王室的“殿下”头衔,也不能继续居住在王室的宫殿或城堡,须另觅住宅;

  婚前协议附带保密条款,如果凯特对外泄露协议细节,将赔偿上百万英镑。

  但后来这个协议,被英国王室高级官员澄清没有此事,他说虽然曾有人向威廉王子提出签署婚前协议的建议,只是王子拒绝了。

  不管威廉王子有多少资产,签不签婚前协议,好像都没影响到他们的婚后生活,除了频率造娃,还在公共场合各种甜蜜,这无疑是对婚前协议的最好反抗。

  话说在欧洲富人群体中,签婚前协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戴安娜王妃生前的私人秘书就说过:如果凯特是我的妹妹,我一定会告诉她要争取一个有利的婚前协议…毕竟,凯特不仅是步入婚姻殿堂,还卷入了一桩生意。

  由此来看,签婚前协议,不仅是一个“冰冷的约定”,也是弱势的一方,对自己的一种保障。

  而在中国人传统思想里,签署婚前协议,是不被信任的表现,尤其是对女方而言,好像觉得自己被牵制了,婚都没结呢,就怕我分你财产了?之所会有这种想法,主要还是受传统男强女弱思想的影响,认为家庭里挣钱多的肯定是男人,一旦离婚,自己没有劳动所得的存款,也分不到“男人挣的钱”,就会很没安全感···

  不过即使这样,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签订婚前协议也越来越被人所接受,尤其是在娱乐圈,更是常见。

  而刘强东和章泽天的婚前协议,更是被誉为“婚姻法教材的经典案例”。

  简单点理解就是,自结婚起未来十年,刘强东的每年收入是1元,只有当京东后续对刘强东进行股权激励,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在这十年内离婚,那刘强东26.5亿的婚前财产,章泽天一毛也得不到。

  还有已经离婚的张柏芝和谢霆锋,据说结婚前也是签了婚前协议的,其中最有名的一条是:以后无论何种原因分手,张柏芝都可带走自己所有子女。就凭这一点,张柏芝一定是个好妈妈!

  赵又廷和高圆圆也是签了婚前协议的,其中有一条是,只要高圆圆一旦怀孕,就得停止工作在家安心养胎。这就意味着,从怀孕到生产,高圆圆是不能工作的,所以大家猜测,结婚这么久,高圆圆也没怀孕,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

  小S和许雅钧的婚前协议里就明确写道:婚后互不干涉彼此的社交活动,其中甚至包括小S可以去陪富豪喝酒,许雅钧可以随便去夜店。

  写到这突然想到,小S和许雅钧结婚后,许雅钧经常被爆出留宿夜店和辣妹暧昧不清,每当新闻爆出后,许雅钧都会用他们的婚前协议当挡箭牌,说小S答应结婚后互不干涉双方社交的,小S也都表示信任他···看来都是有原因的。

  如果夫妻一方是富豪之类的人物,婚前协议就显的尤为重要了,邓文迪和默多克就是个例子。传闻默多克婚前把名下的主要资产,特别是新闻集团股权都装入了家族信托进行隔离保护,2013年离婚时,邓文迪仅获两套房产和两个女儿成为870万美元基金的受益人。

  上面章泽天和邓文迪都接受了“不平等”的婚前协议,但这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做到的,比如章子怡。

  话说当时章子怡和坐拥47亿美元身家的男友Vivi ,已经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因为男方坚决要签署婚前协议,并明确规定:如果离婚,女方只能获得一笔赡养费,但不会分到其他任何财产。

  对此章子怡觉得自己受到了屈辱,认为即使离婚的话,夫妻财产应该平分才对,而且据说分手后,前男友连12克拉的鸽子蛋婚戒都收回了。

  当然,婚前协议并不单纯是对女方的制约,也有一些个例,女方利用婚前协议限制、制裁男方,以此保障自己的利益。

  前两天看见一个这样的例子,准新郎和新娘都是宁波人,原本打算在去年某月12号举办婚礼,11号领结婚证,可是在10号的时候,新郎悔婚了,原因就是新娘写的一份婚前协议,内容如下。

  还有微信聊天记录。

  懒得看的同学,羊也帮你们总结了一下。

  1、男方婚前财产和婚后归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婚后由女方管理,并由女方决定每月给男方多少零花钱,男方未经许可不得私办信用卡;

  2、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3、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且离婚后,男方需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

  4、男方不得与其他女性有肢体接触和精神出轨,且界限由女方定义;

  5、如果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女方有优先决定权,包括抚养费、探视时间及次数;

  6、遇到生活问题,男方要主动退让,做到包容、理解女方。

  ·······

  是不是条条都觉得扎心,且不说这份协议的要求,女方将对婚姻内大小事务全权主导,且对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只字未提。而男方丧失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彻底沦为附庸。

  综合上面例子来看,在一般情况下,婚前协议都是较强(男)一方向较弱(女)一方提出的。反过来说,婚前协议就是牵制、屈辱女性的一项不公平条款!

  除此之外,国家对于“保护男性、压制女性”的法律条款确实有变多,比如近期,国家相继颁布2018版新婚姻法、提议放开三胎政策、以及有人大代表提议婚龄降至18岁都是很好的证明。

  关于新婚姻法中几点关于房产分割的部分相信大家也都从各个新闻里看到了,羊就不搬砖了,总结来说一句就是:房产证上即使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能分得到房子,而是要取决于出资方是谁。

  虽然这个条规看着很合理,但是还有后两条啊,字面上看,开放三胎是在提高国家新生儿人口数量,增加国家劳动力,还通过降低婚龄来扩大适婚年龄,这样算下来,女人前前后后至少五六年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这就意味着:在女人有资本赚钱、存钱、买房的时候,你要去结婚生孩子,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父母没有很强经济能力给你买房的话,那你就得指望男人给你买,但即使房本上写了你的名字,日后也不一定会分你一半···

  而男人呢,即使婚前没房,婚后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奋斗挣钱,买房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到时候男人还会慷慨的在房本上写上你的名字,彰显自己的伟大之心,然而那个房子你并不会分到几毛!

  所以总结来说,新婚姻法和三胎政策,一方面是对职场女性的歧视加剧,赶着女性回归家庭;另一方面又不保护女性回归家庭后的权益。

  因此,女生们指望婚姻法这种东西几乎没什么希望,不过对于婚前协议女生们也不用紧张,羊刚查了一下,婚前协议并没有法律意义上,规定好的条项,除了基本必须内容,其他内容均由夫妻双方协商而拟定,且内容没有明确界限,也就是说,哪怕婚后每顿吃几碗饭你都可以写进去,只要双方同意,不需要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大家不要对婚前协议一棒子打死。

  大家只要有个戒备之心就好了,如果一个相对有钱男人在婚前明确提出婚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的话,那女生们就该好好想想了,虽说爱情不能用金钱衡量,但是不舍得给你钱花的爱情一定不是值得托付的感情···

  但如果是在婚前就明确好各自的原则问题,比如关于出轨、孩子教育问题、赡养老人问题等等,这种其实也未尝不可。

  所以说,现在的婚前协议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分割那么严肃单一了,而是变得多元化、开放化、随意化了。

  周杰伦和昆凌的婚礼当年虐杀了大片迷妹,然而更虐的是他们的婚前协议,里面除了说明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各自独立,且互不干涉这点关于财产的内容,还有一条让人羡慕到飞起的内容:就是婚后昆凌不能拍接吻、拥抱、牵手的戏。摆明是在宣誓:你是我的女人,别人谁也不能碰!

  更虐的是扎克伯格和华裔妻子的婚前协议,他们并没有明确财产分割,而是只有一条:每周都要有不少于100分钟的约会,且不能在公司和家里。

  天后碧昂丝更任性,她和老公约定,日后每生下一个孩子,老公就得奖励500万美元,虽然看似和钱有关,但以碧昂丝的身家应该完全不care这500万吧?反正我觉得他们是在虐狗。

  翁虹因为有过一段失败婚姻,所以再婚时就变得非常慎重,她和老公刘伦浩在正式结婚前签订了婚前协议:1、不能随便提出离婚跟分手;2、如果有任何工作影响到感情的话,必须以感情为第一优先考虑;3、坚决不可以有家庭暴力···

  好啦,看到这大家是不是觉得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婚前协议,都不保护感情,只保护财产?

  就像巴菲特所言: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并不是买哪种股票,而是选择跟谁结婚。因为在选择伴侣这件事上,如果你错了,会让你损失很多,而且不仅仅是金钱上的。

  不过就理性而言,建议越是弱势的一方,越是要签署婚前协议,因为有朝一日即使失去婚姻,也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当然啦,如果是上面周董和扎克伯格那种虐狗式的婚前协议,让我签一百次我也愿意啊!!!

  最后,希望所有女生都能遇到一个爱自己胜过财产的人,嫁给爱情一起走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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