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扑到李明的怀中说:“李明,在我接触过的男孩子中,你是让我心动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自从你救了我之后,我就喜欢上你了,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喜欢你,爱你,可是,我也没有什么奢望。如果你同意,我愿意把身体给你。这是我自愿的。”
李明把我推到一边,失望地看着我:“我救你并不是图你什么。小姐,请自重,我要走了。”
我拦在李明的身前,流着泪向他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好男孩子,不会与我这样的坏女孩在一起的,可是我并不要求你向我承诺什么,只要你能看得起我,我就心满意足了。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
李明看着我,长叹口气说:“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做下去,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这个世上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也许我不该管这么多。但我希望你能跳出这个泥潭。我没什么可以帮你的,谢谢你今天的款待。我该走了。”李明头也不回地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站在窗前,久久地站着,就像一座雕像一般。
他让我脱胎换骨重新有了做人的尊严
时光飞逝如电,自从那次与李明小聚以后,我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再见到李明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歌舞厅里与姐妹们闲聊。老板娘跑来告诉我,有个男孩子找我。我出去一看,只见李明默默地站在那里。我心里一阵狂跳,他终于想来看看我了。李明告诉我,他的小店由于生意红火,目前人手不够,正准备招两个人,问我愿意不愿意去做。我一听,马上答应下来。我知道这是李明在帮我脱离苦海,让我找回做人的尊严。
第二天,我来到李明家的服装店,假装是来应聘的。李明的女友并不知道这其中的一切,问了我一些服装的常识外,就把我留了下来。每个月200元的工资。这点钱虽然还不够我过去一天挣的。不过,为了能天天见到李明,我不在乎钱的多少。
在小店里一做就是大半年。时间长了我发现,李明的女朋友虹并不算是一个好女孩。我见过的人多了,这一点分辨能力还是有的。我敢断定,虹是个能同富贵,但不能同甘苦的女孩。那天,虹同李明吵嘴,见到虹把李明骂得狗血喷头,我真想上去帮李明扇她两个耳光,可我却忍了下来。毕竟人家是相恋了4年的恋人。
在小店里干的时间长了,我越来越同情李明,而且越来越恨虹了。一个女孩子,凭什么对一个大男孩子指手划脚的,而且动不动就说脏话,我看虹的素质还不如我的姐妹们。虽然我的姐妹们是令人不耻的三陪小姐,但她们至少懂得尊重别人。而虹根本不懂这些,她的眼中只有钱,别的都无所谓。我真不敢想象李明是怎么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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