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新郎对“闪婚”有他自己的看法。“对我来说,无论认识三天结婚还是认识三年结婚,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有过很多经历,已经很难再对女人产生一种所谓来电的感觉。所以当这种感觉再次出现,我一定要用尽全力抓住。”而新娘则觉得,结婚这个行为,本身是一种男人愿意负责任的表现。如果他们没有结婚,就会是对普通的恋人。三年以后,如果结果好,两人还是一样会结婚。而如果结果不好,两人分手了呢?那么还有谁,会来为这段感情以及彼此的付出负责?
“觉得找对了人,就立刻结婚吧。这样至少会认真对待彼此的这段恋情。否则不讲责任,随意谈来谈去,婚姻也就不再纯粹。”新郎的总结性发言算是道出了“闪婚”族的心声,只是对于这样的行为,当事人以外的人又会怎么看?
“闪婚”和用脑袋方式有关
我觉得“闪婚”大致分两类,一类是有客观因素造成的,比如一方要出国留学了,或者拆房动迁,又或要了却病危父母的心愿,还有女方意外怀孕、傍大款等等。除了客观的因素外,还有一种“闪婚”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即和人的个性有关。
由于一直在“幸福生活”从事情感咨询和白领择偶服务,接触了大量的实例,我也曾为一些客户作了个性测试,我发现喜欢“闪婚”的人和他们天生的用脑偏好有关。按心理学家荣格的类型学理论,人在观察和接收外界信息时的用脑偏好是不一样的。一半以上的人偏好用五官来感觉,着眼于客观事实,关注今天,另外一类人偏好直觉和相像,着眼于事物的内涵和联系,关注未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实感的人去购房,他要看面积、房型、朝向、性价比,总之,要走访许多的楼盘,汇总方方面面的事实、数据来考虑是否购买;而偏好直觉的人,走进某一个样板房,他不太关注细节,只是一个总体的直觉,如果直觉不错的话,又会产生许多联想,比如一缕阳光射进来,他捧着书坐在客厅的摇椅上,厨房飘来阵阵香味……好温馨的家啊!于是,他很快就做了决定。在恋爱中,偏好实感的人一般不会“闪婚”的,他们通常需要方方面面的了解,心里才会踏实,才会有安全感。而偏好直觉的人一旦触电,就会有许多激情和想象,尤其是两个都是偏好直觉的人,会把对方想象成完美的另一半而闪电式结婚,忽略了对方一些品质、能力等等。所以,恋爱中的人最好要了解自己的个性和用脑偏好,这样才能扬长避短,如偏好直觉的人多注意观察一些实际事实。避免盲目和冲动。而偏好实感的人如果能多一些直觉和想象,会给恋爱增添浪漫和激情。
总的来说,“闪婚”,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有相处不错的,但更多会留下后遗症。我曾看过一份某区民政局离婚案例的调查,由于草率结婚而离异的夫妇占了50%以上的比例。尤其是利益驱动下的“闪婚”,风险更大。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欢迎网友来此发表评论>>
返回新浪伊人风采频道首页 返回新婚女人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