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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自愿婚检改为强制婚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1:21 竞报

  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大幅攀升

  据《生活报》报道 记者19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
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黑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从现在起,该省将再次开始施行带有强制性质的婚检制度。据了解,该省是全国施行“自愿婚检制度以来”惟一的一个通过人大修改条例的方法重新实施强制婚检的省份。

  仅0.43%的新人自愿婚检

  2003年10月1日,本着人性化、保护隐私原则,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其中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机关仅倡导新人进行婚检,而不再强制新人执行。据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幼保健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10月1日到2004年4月,该区的婚检人数仅为48例,而这期间道里区共有2210对新人办理了登记手续。据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0.43%,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对出生人口素质造成了严重威胁。虽然政府仍然不断强调宣传“婚检有益下一代健康”,但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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