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对情侣决定牵手一生,长辈开始忙着挑选结婚吉日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想到“煞风景”的问题:人结婚,财产合不合?结婚后,我的财产还是我的吗?
最近,台湾《康健》杂志对新婚夫妻财产问题做了特别关注。文章强调,在闪电结婚、非婚同居大量出现的今天,感情不再那么牢靠,因此台湾民众婚前最关心离婚、财产分配两大问题。
在大陆,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也已不再陌生。据南宁市的一项统计,该市80%的再婚者和20%的初婚年轻人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尤其以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年人和青年人居多,其次是知识层次较高的人,老年再婚者也为数不少。
赞同者说:“没有人在刚准备结婚时就想着要离婚,但我们都有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姻经历,为了财产在法庭上相互伤害,实在太让人伤心和沮丧了。公证让我们更理智地面对新伴侣,相信它可以让我们的婚姻更加稳定。”
反对者认为,相爱就应该无私,婚前财产公证只能破坏感情。在现实生活中,也的确有因为提出这一条件而导致情侣反目,或者心生芥蒂的案例。
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创会理事长尤美女律师提醒年轻人:“结婚很浪漫,但也应该是理性的行为。”如果夫妻经济独立,只想当对方精神上的伴侣,不想有财务上的牵扯;或者伴侣对家庭没有多大贡献;又或者另一半进行高风险投资,收入大起大落等,夫妻可要求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一旦发现对方不当减少婚后财产(如转移资产给外遇对象)、破产、不负担家庭生活费等,自己也可以请求法院宣告采用“分别财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