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无关乎感情,只有成本
名人离婚大闹财产官司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且,永远是无休止的财产问题。
一般名人离婚官司,争夺的焦点即财产问题,当然,这其中会包含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但最终也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其实名人离婚,受益最大的可能就是律师了,通常情况下,律师操盘的过程神秘莫测,只要你有能力支付足够的佣金,他会给你想要的结果,而此时律师也会因此而名声大燥。
但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名人婚姻的纠纷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往往是曾经恩爱的夫妻突然反目成仇,真的令我感到非常惋惜,如果一对相爱的夫妻,难道在几天内可以交流的就只有金钱了吗?这里也许我们要感谢英明的律师,可以说他们的工作使得这个世界迅速恢复了平静。
美国出镜率最高的名人离婚律师丹尼斯•瓦塞尔就是证明。这位曾经解决掉汤姆•克鲁斯与妮可•基德曼、哈里森•福特夫妇、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夫妇的律师,相比其他律师更喜欢在报上多说两句:“他们喜欢为了一块桌布,一只鹦鹉争个高低,有时我不胜其烦,建议一刀两断。”“我还要忍受冷嘲热讽。比如帮一位女士向她的大款前夫争取脱毛费,有人就说,要那么多钱脱毛,难道她是只猩猩?”
还有一个好莱坞离婚律师针对名人婚姻提了三条建议:一、不结婚;二、非要结,也要找个门当户对的;三、即使找不到也要结,那么订立婚前协议。可惜大部分名人都听不进去,不过有倒是有一个越离越精明了:汤姆•克鲁斯。1991年,他与第一任妻子罗杰斯结婚时,不知道要签订婚前协议,离婚时损失了一点儿钱;第二任婚姻的了结就有律师在帮助他了,他在与妮可结婚10周年纪念日前3天提出离婚,按照加州法律,满10年的婚姻,离婚时男方需终身供养女方;后来他怎么也不肯与现任女友凯蒂结婚了,据说因为女方的爸爸是位资深律师,已经起草了一份细致的、详尽的、让他无法接受的婚前协议。
显然,现在结婚与否,已经和感情没什么关系了,名人们开始意识到,这是一项成本巨大而且风险也很高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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