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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 选还是不选?(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18:12 金羊网

  黄小姐(27岁,女,未婚)

  一定要做,写清楚房产啊,车产啊,虽然结婚了,但是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像合租房子似的,用这种形式合住在一起,写清楚一张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外一份放一个可靠的地方保管。有点像租房子的合同。因为现在什么都不可靠,特别是婚姻,而且双方的经济基础差不多还好,如果有一方收入差距大更要写。

  李小姐(30岁,女,未婚)

  我觉得现在所谓的AA制并不一定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还没结婚就为离婚做准备,从内心深处就没打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点亵渎爱情吧。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婚姻,感情让两颗心靠近,彼此交付给对方,那这时候的财产公证有意义吗?除非根本就不是真心相爱,才会因财产的差异造成心理不平衡,才会在婚前就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划分清楚,这样还有结婚的必要吗?

  林小姐(28岁,女,未婚)

  这是一种对彼此的尊重,当前已经是21世纪了,我们进入了法治社会时代,我认为婚前公证是符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规律的。双方的结合正因为信赖彼此的感情,在婚姻里面,互相坦诚是非常重要的。婚前公证不正是夫妻坦诚相对的第一步吗?说得不好听些,就算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曾经的美好的姻缘也不会因为财产不明确问题闹得乱七八糟,给自己给对方都留个美好的回忆吧。

  我觉得现代人应该懂得独立、自尊和自强。公证和感情深浅没有关系,这是一个观念问题。没有真感情的婚姻不公证也不会长久,有真感情的婚姻不会因为要公证就不能长久。如果你希望他或她真爱你并且继续爱你,就应该让他或她了解真实的你,相反的,欺骗或者隐瞒是婚姻的头号敌人。

  齐小姐(29岁,女,未婚)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理性行为”,是出于对感性行为的约束。用理性行为制约感性行为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理想状态,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正是对这种理想的一个小小实践。爱情不等于婚姻,爱情也许与金钱无关,婚姻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爱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绝非全部。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姻肯定是利大于弊,有利于婚姻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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