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减肥膏越减越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10:59 武汉晨报

  晚报讯 6月17日上午一上班,刘女士就到李沧工商分局滨河路工商所投诉,称她于2008年4月15日在李沧区古镇路一美容院,花了1280元购买了一套减肥膏并使用该美容院的仪器进行减肥,该美容院承诺所有在本院接受减肥服务的人,一个月至少减掉5公斤。

  刘女士没想到在使用了7次仪器减肥后,到6月16日称重后,她的体重竟然比减肥前重了3公斤。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美容院没有卫生部门的许可证件和相关批准证明,根本不具备从事减肥服务的资格。负责人周经理辩称刘女士增重的原因是因为刘女士的身体对这种减肥膏耐受性强所致。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美容院立即停止减肥服务,将1280元购货款全额退还给刘女士,并将剩余的6盒“三无”减肥膏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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