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花纤体保持沉默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12月14日,记者按照玛花纤体公司的要求以邮件方式将采访的内容发至玛花纤体公关代理公司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项目主任黎先生,并电话告知黎先生,要求玛花纤体公司12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给予答复。
12月15日上午9时45分,黎先生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回函。回函称,“由于回应这些问题,其公司内部需要一定的时间,希望贵报社能够再给予一个工作日的时间”。
截至12月18日发稿,记者并没有接到玛花纤体公司以及黎先生任何形式的答复。
在发稿前,记者试图与赵薇取得联系,但其经纪人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律师说法 如有欺诈 赵薇须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利发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因此,肖女士要求公司公布相应情况和材料,是应当得到支持的。作为生产商,也有法定义务公布相关信息和证据。从维护其声誉和诚信的角度来讲,赵薇也应当出来说清相关事实。如果能证明赵薇确实说了广告上所说的话,而赵薇没有实际去体验或虽然体验了但没有那样的效果,那么赵薇和公司一起存在共同的欺诈,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