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被整容 周海媚为“面子”来沈打官司

2012年06月06日12:20  北国网-时代商报

  导语:一张巨幅海报悬挂在沈阳一家美容院外墙上,海报上香港影视歌多栖著名女艺人周海媚非常抢眼,虽然已经46岁,但其外貌依然清纯甜美。驻颜有术的周海媚照片出现在美容院的外墙上,自然而然地就发挥了其名人效应,让美容院的地位和威信倍增。

  一张巨幅海报悬挂在沈阳一家美容院外墙上,海报上香港影视歌多栖著名女艺人周海媚非常抢眼,虽然已经46岁,但其外貌依然清纯甜美。驻颜有术的周海媚照片出现在美容院的外墙上,自然而然地就发挥了其名人效应,让美容院的地位和威信倍增。

  巨幅海报吸引了诸多眼球的同时,也吸引了周海媚。这位香港的美女明星专门到沈阳打官司来了,她状告这家美容院侵犯她肖像权,索赔200万元。

  近日,此案已经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明星海报引来200万官司

  邀请明星为美容院做代言,是宣传推广自己品牌的一个有效的手段,名人的出现会产生引人注意、扩大影响的效应,很多人也有模仿名人的心理。

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得给我赔偿。(设计对白) 资料图片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得给我赔偿。(设计对白) 资料图片

  沈阳市某整形美容院正是利用了这种名人效应,2011年8月份,在其经营的美容门诊部二楼外墙上,张贴出了三张周海媚巨型肖像海报进行广告宣传,并称周海媚为其形象代言人。

  香港明星周海媚自出道以来就受到观众喜爱,她1985年参选香港小姐,落选后得到无线赏识签约,成为旗下艺员,拍过多部经典电视剧、电影,其饰演的很多角色深受观众喜爱。

  此次,在这场肖像权官司中,周海媚表示,沈阳某整形美容公司使用她的肖像权从未取得过她的同意,其行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

  她认为,该美容院在其经营活动中极有可能存在着类似的欺诈、欺骗等不法行为。如果那样的话,她的名誉必然也会跟着受损,她对该美容院的这种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感到非常担心,因此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务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200万。

  慈善活动照片拿来做宣传

  被明星推上被告席,沈阳市某整形美容院也感觉很委屈,他们认为自己是有权使用周海媚照片的,不是肖像侵权,反而是经过授权的合法行为。

  原来,去年厦门东方虹网络有限公司举办中华医美人活动,当时聘请了周海媚作为活动大使。活动中双方约定除了网络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肖像权,还有该公司举办的活动在全国各地承办方都有权使用肖像权。每个省有一个承办活动的医院,辽宁省是沈阳市某整形美容院承办的。

  被告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第一份证据是河南金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周海媚签订的合约书;第二份是厦门东方虹网络有限公司与河南金轩签订的合约书;第三份是东方虹医学美容网合作协议,由沈阳市某整形美容院与东方虹签订。

  利用“名人效应”要“合法”

  周海媚的代理人对这样的证据并不认可,称周海媚虽然与河南金轩文化传媒公司签过合约书,但该公司又与其它公司签的合约书她并不知情,也不认可其真实性。

  周海媚代理人强调,周海媚的确担任了中华医美人形象大使,但在活动中只授权照片使用仅限于宣传活动本身,并不包括举办方和承办方宣传企业,而沈阳市某整形美容院在使用她在活动中照片时,从画面上就能看出中华医美人的字样非常小,刻意突出的是美容院本身。“这明显是在利用周海媚的肖像宣传企业,被告是没有这种权利的,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周海媚代理人称。

  周海媚索要200万赔偿,沈阳某整形美容院感觉这个价格高得离谱。周海媚在出席中华医美人活动中当时授权使用肖像费用为13万元,现在索要200万,两者差距太大。

  这200万是如何计算的,周海媚代理人表示是根据2011年的整个演艺界的代言费用及自己的具体情况,没有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估算的。

  对这起肖像侵权案的争执,双方都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名人效应已经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影响,比如名人代言广告能够刺激消费,名人出席慈善活动能够带动社会关怀弱者等等。简单的说名人效应相当于一种品牌效应,它可以带动人群,它的效应可以如同疯狂的追星族那么强大。但使用名人效应也要合法,否则以身试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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