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星林心如连告三家整形医院侵权

2012年09月17日13:28  北京日报

  导语:因照片多次被各类整形医疗公司擅自用作商业宣传,演员林心如将北京的三家整形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91万余元。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林心如照片被多次侵权林心如照片被多次盗用

  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因照片多次被各类整形医疗公司擅自用作商业宣传,演员林心如将北京的三家整形医院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91万余元。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林心如诉称,今年7月,她连续获知3起自己肖像权、名誉权被侵事件。第一起系北京维尔口腔医院,其在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林心如照片用作例证进行宣传其“牙齿矫正、美容冠、种植牙”等口腔整形项目。第二起系北京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其在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林心如肖像用作该医院“产后吸脂、恢复苗条身材”等整形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第三起系北京基恩医院在网站的文章中,将林心如肖像用于“处女膜修复”的医疗手术配图。

  林心如诉称,自己系知名影视演员,曾主演《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美人心计》、《倾世皇妃》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代言价值。上述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性宣传,同时照片被使用的位置及内容使她蒙受了很多误解。这些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她的肖像权、名誉权,给她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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