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人很郁闷地在杂志上撰稿说,当所有流行都已来不及地阅尽,全部时尚皆已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黔驴技穷的我们,不如裸奔吧。我倒是觉得大可不必如此悲观,万一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还有麻呢啊。
古时麻不是一种高贵的面料,披麻除了带孝一样功能仿佛别无他长。我想那是因为古人生产力水准低下,绩出的麻十分之棘手,穿在身上很不舒适。现今机器披出的麻纤维柔软 细腻得多,麻料天然、透气、健康的优点就显出来了。你笑,全世界便与你一起笑,连它略嫌粗糙的手感也成为一种凸现别样品性的标牌。但是因为着色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来来去去总是一副清心寡欲的灰土色;又娇嫩的很,像过了青春期的女人的脸,动辄得皱;加之天然麻产量不可能像棉花那么多,因此价格没法儿菲薄起来——麻仍然只在一小部分人群中悄悄流传。
是些什么人呢?
亦舒有本小说叫《可人儿》,内照例有身心爽俐人淡如菊女主角一名,镇日里进进出出永远是清洁平整的亚麻衣衫,令每个男同事与她讲话前均不自觉调匀呼吸,衬得周边蝙蝠袖珠片女同事嘴脸难堪;而其实,她那一点薪水,是供不起亚麻衣裳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原来她是某富豪地下情人。与他在一起时,她是不穿亚麻的,璨璨灯下她的礼服比谁的都要通俗地惊艳——那不是她喜欢的生活,但是她终究离不开。
我看了有些难过又有点欢喜:原来情妇不可穿麻;麻,是女人留给这滚滚尘世的一个背影,最后的一星纯洁。其实穿麻女人的那种性感——粗砺质地与细腻肌肤的轻轻摩擦……如果洒一点香水,尚会得一段温煦的香。但是男人……一眼不合,你就是他眼中无物,谁还肯屈尊替你抽一抽鼻子。所以一般说来穿麻的女人具备如下征兆:居住在都市特别是大都市中,经济较为充裕;受过高等教育,拥有或自以为拥有一定品位;本性羞敛,与人保持距离起初涉嫌做秀,但渐渐成为一种惯性;不想或暂时不想恋爱——
写到这里忽然一惊:日前在太平洋盈科看见红英自由马的亚麻阔腿裤,试也不要试就埋了单——不是不知道,若想勾引一个男人,请穿闪光包腿裤——简直是立志要自己周末蹲在家里煮面条吃。惟一差可安慰的是:近期工作目标当可如期实现。此外,百万之一有人上前搭讪,多半是欣赏我的心灵。
总之,爱麻的女子,美丽、智慧不敢说,笃定勇敢:要么一败涂地老姑婆;要赢,就赢大的。
(文/画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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