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版的《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这一转变被很多人视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我国医学界、社会学界和影视文化界的三位著名人物。
陈彦方 中华精神病学会副主席、参与制定《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主要负责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现在很多媒体报道新版的“标准”将重新定义同性恋,更有一些社会学家已经明确表示同性恋不是“病态”。我们注意到,其实大家至今还未拿到并通读新“标准”,结论是否下得过于急切?
陈彦方(以下简称“陈”):按精神科的定义是,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活动不一定是异常的。“不再统划为病态”,这样的表述比较接近我们本意。
记:我注意到您所叙述的定义里的用词是“不一定”,显然与有些媒体所言的“一定不”有区别。
陈:我们精神科大夫认为:同性恋中有的人在个人性指向或性发育过程中,曾感到焦虑、抑郁,甚至痛苦。在美国调查到的一些个例也显示,有的同性恋者希望改为异性恋。这样的情况属于我们的服务对象,需要心理方面的帮助。
记: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不一定是异常,但也不是说所有同性恋者都是正常?
陈:当然。他们中间有部分发生了性心理障碍。
记:请介绍一下新“标准”出台的背景。
陈:现行的“标准”是第二版的修订版,1994年制定。出于社会的需要和时代发展的趋势,这一版本到了“大修”的时候。我们在制定新“标准”时,至少跟踪了51例同性恋者一年以上的时间。通过随访,为新“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基础。我们在美国也进行过调查。刚才说了,有些曾经是同性恋的,但后来经过精神科或临床心理学家的医学帮助,改变为异性恋的。他们回顾过去的经历,自己认为是不正常的。同时,我们的做法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认定一致。WHO认为,同性恋者中具有性心理障碍的人,需要给予医学帮助。
记:您作为新“标准”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请您谈谈“标准”出台的意义。
陈:我想从三大原则上来阐述。首先,将提高精神科对社会的服务质量。我国古代的医学思想认为,精神障碍是可以治疗的,“养心”、“心病仍需心药医”等古语很好地说明了问题。新“标准”有利于继承我国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其次,WHO是全世界精神科专家共同工作的成果,新“标准”将积极向WHO的国际标准靠拢。最后,新“标准”简明扼要,容易操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记:现在媒体对这一问题比较关注。
陈:同性恋者占人数的比例不过2%(这个数字仍需确定),相比于我们要服务的对象,并不是特别大的人群。作为大夫,我们当然希望社会能够宽容对待同性恋者,但过分关注,也未必妥当。本报记者潘浩本报通讯员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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