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用户注册 将新浪设为首页 帮助信息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出国通途 >出国通途 > 新闻报道
 

芬兰调整签证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6月16日 15:06 出国通途

由于芬兰马克与人民币汇率变化,芬兰驻华使馆自1998年11月1日起调高签证受理费和办理居住许可证、工作许可证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过境签证 人民币100.00元 一个月内有效签证(一次或二次入境) 人民币250.00元 30天至90天有效签证(一次入境) 人民币300.00元 30天至90天有效签证(多次入境) 人民币350.00元 一年有效多次入境签证 人民币500.00元 居留签证 人民币670.00元 工作和居留 人民币1340.00元 将旧护照上的签证、居留和工作许可转至新护照 人民币80.00元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出国通途 >出国通途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