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生活空间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文化艺术 >生活时报 > 新闻报道
生活时报


郭小川名誉权案法庭认定六被告侵权事实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4日 11:44 生活时报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 黄立群) 著名诗人郭小川遗孀杜惠及子女诉《郭小川鲜为人知的黄昏恋》作 者贺方钊及五家报刊名誉侵权案,今天在北京宣武区法庭开庭,法庭经一天调查审理,认定了被告人的侵权事实。

  今天庭审中,原告杜惠老人及子女以激昂的感情、严辞斥责贺方钊捏造事实,凭空杜撰出郭小川文革中在湖北咸 宁干校与女青年佘心惠的所谓恋爱故事,诉说此事对他们一家人带来的身心伤害,对贺方钊及刊登和转载此文的《幸福》等五 家报刊给郭小川声誉造成的损害表示了极大义愤。

  原告方的四位证人分别证实,当地当时没有叫佘心惠的女青年,也没有女青年冲到批斗会场保护五七战士,更没 有因血癌去世的女青年,那张女孩的照片在当地也查无此人。

  贺方钊在答辩时继续重复此前的说法:他是听一个萍水相逢的朋友讲述的这段故事,现在他又无法找到此人,以 此证明此事并非他杜撰。

  贺方钊及五家报刊的代表都在法庭上表达了对郭小川的缅怀之情,对此事给杜惠及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但 他们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了对郭小川名誉的侵害,并认为原告所提出的100万元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法庭经合议后当庭认定:贺方钊刊载在《幸福》杂志上的《黄昏恋》一文内容属虚构。湖北《作家与社会》、四 川《文摘周报》、吉林《文摘旬刊》、北京《购物导报》四家报刊在未经审查、核实的情况下转载此文,以上被告的行为损害 了郭小川的名誉、侵害了杜惠的名誉权,对杜惠及子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本案最后判决将另日进行。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文化艺术 >生活时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