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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1999年5月10日 13:47 《南方日报》 进口车恢复登记审批 去年10月,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严厉打击走私机动车犯罪活动的需要,暂停办理进口机动车有关登记审批工作。根据打击 走私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安部近期决定恢复进口机动车转籍、过户登记和审批工作。据悉,目前仍继续严格执行有关的程序规定,进口车新车注 册登记两年内不准转籍、过户,对清查出有走私嫌疑的车辆及“右舵车”,一律不准办理转入、转出登记和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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