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我的错?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15日15:20 新浪生活
我妻子曾与1998年夏天怀孕。当时出于暂时不要孩子的打算,我们去医院实行了药物人流。当时按照医生的说法,在服药并打针两周后便会慢慢止血。事实也的确如此。于是我们在差不多刚满两周后便按照原本的计划出远门旅行了。可是不巧的是,从出发的那天起,妻子的流血量又开始增多,而且是异常的多,并不时感到头晕目眩,极度难受。我担心会出大事,于是便决定在到达目的地后立刻去医院诊断。孰料当地医院实在太烂,我便只得立刻再返回,准备赴院诊断。这一折腾用去了4天(由于乘火车的缘故)。可是更奇怪的事发生了。就在我们回沪的当天,我妻子的流血基本停止了,而且比出游前还要少,差不多没有了。当时妻子感到疲劳万分,又加上流血基本停止,于是我俩决定休息几天再去复诊。休息了两天后,妻子神色好多了。此时的我们可能犯下了这一生最大的错误,那就是-没有去复诊。当然事后到现在我们也再也没有在这件事上多考虑什么。
如今我们决定要孩子了,可是连续半年的尝试却丝毫未见成效。(我与妻子的房事基本控制在2-3天一次)。此时此刻,我感到无比的迷惘与痛苦,难道两年前的事使我的妻子丧失了受孕能力了吗?如果真的是?我该怎么办?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使我妻子受孕呢?我们现在还尚未去医院诊断是否能再生育,因为我真的很害怕听到不幸的消息。
敬爱的医生,听了我的这么多介绍后,你是不是认为我应该负主要责任呢?两年前我妻子尚未痊愈,我却坚持外出;回来后见有好转又放弃复诊的念头——这些都是我的主意我的错。请您在百忙之中一定要帮助一下我,谢谢!
答:先不要自责,追究是谁的错也没有什么意义。从经过看排除了流产不完全的可能。流产后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时候如果过度劳累、受凉、性交,都会导致病情的反复,如果不注意,还可能会感染,对以后的恢复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如果打算怀孕,性交不用很频繁,而应该在最易受孕期性交,也就是排卵前后(计算方法主页有过介绍),性交后臀部保持抬高不要让精液流出。如果这样半年后还不能怀孕,就应该到医院检查一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