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搜索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购物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北京晚报

房屋买卖中七种合同签了白签

魏贵勤 http://living.sina.com.cn 1999年8月5日 17:05 北京晚报

  东区房地产咨询公司(无权进行房地产买卖交易)从农工商联合公司购买了3层居民楼一座。合同签订后,借看 房之机,拿到了33套房屋的钥匙,欲高价转卖。这时,中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急于给搬迁居民安置周转房,便和东区签署了房 屋买卖合同,并预付房款500万元。没想到中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只安置了8户拆迁户,就被农工商联合公司发现,农工商联 合公司马上将25套房屋换了锁,结果形成诉讼。法院一审判决,中区开发公司和东区咨询公司所签合同无效,法院对三方按 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进行了处理。楼宇律师提醒您,在房屋买卖中以下七种行为无效: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即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 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 卖行为无效。房屋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卖权。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单位出资购买私房,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作为单位的固定 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下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其行为无效。

  六、价格上的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在买卖城市私有房屋时,应按质论价的原则,并参照房屋所在地 人民政府规定的私居评价标准议定价格。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房屋产权不明;未领取权属证书等就进行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新浪首页 >生活空间 >购物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新浪网其他分站:北美新浪网 |台北新浪网

网站简介 |网站导航 |广告服务 |中文阅读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帮助信息

Copyright (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