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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同居九年 我一无所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13:31 新浪伊人风采

  文/青子(新浪网友) 图/赵婷 欢迎网友投稿 

  我跟他相识于1994年7月,那一年我高中刚刚毕业。因为家庭的原因,我没有考大学。由于天生爱好美术,所以我跟高中的美术老师学习美术。通过老师,我认识了还在美术学院读书的他。一来二往,我们就熟悉了,他很乐意教我画画。一个月后,我们就相爱了。

  我恋爱了,初恋的感觉真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大哥哥关心自己,总是一件幸福的事。虽然他长得并不好看,甚至于有点丑,虽然他来自一个穷山村,虽然我还小,虽然家庭反对,虽然同学笑话,我还是义无所顾的跟他相恋了。一个小姑娘怎么抵挡得住一个学艺术男孩子的浪漫呢?两个月以后,我就把第一次给他了。那一晚,好疼好疼,死去活来的,还疼得呕吐了。他用自行车骑着我去医院打了支吊针,没办法,我是那种见血就晕的人。尽管那样,我还是含着幸福的泪水,搂着他的腰坐在他背后,还是觉得很安全,很幸福。我想,以后我就是靠在他的背上过一辈子了。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他回到了广州继续学习,而我呢就回到了家乡的一家地毯厂工作。

  他出生在山村,很穷。而读美术又是一门很花钱的学科。光是买纸,买颜料都要花很多钱,家里给他的学费生活费根本不够用。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由于我的学历不高,再加上是刚毕业的高中生,所以工资不高。每个月800元工资,我只是留下200元作为生活费,其他的都交给他了。我想,以后等他成才了,我们的生活就会好起来了。

  我在家里排行最小,家里是做小生意的,哥哥姐姐都很疼我,妈妈更是把我当成是掌上明珠。从小我的脾气很倔强,很任性。父亲知道了我跟他的事以后,气得不认我这个女儿了。妈妈看着我一天一天的瘦了下去,心疼呀!而我呢,坚决要跟他在一起,为了便于照顾他,我还辞掉了工作,搬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广州,跟他开始了长达九年的同居创业生涯。

  可怜天下父母心!虽然爸爸妈妈很恨我离开了他们。但是骨肉亲情还是无法割舍,妈妈为我们的小窝买齐了生活必需品,还给了我们生活费。我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很低工资的工作,试用期的工资才400元一个月。我一边在美术学院旁听,一边工作。当时看中了电脑行业的前景,我还节衣缩食报读了计算机的课程。生活过得既简朴又充实。

  97年,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工作室。其中大部份的资金是爸爸赞助的。为了突出我们的亲密关系,我们还设计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标志:阴阳结合的两条鱼!为了增加收入,我还利用自己的电脑知识办起了电脑培训班,收入总算很稳定了。工作室的业务也越来越好!经过多年运作,在广州终于小有名气了。工人也由我们两人增加到了十几人。如果我们真的能做到同甘共苦的话,相信我们的事业会越做越大的。我们的小窝经过七八次的搬迁,感觉越来越舒服。2001年,我们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房子的设计也是我们自己来做的,我很开心。因为我们的年龄都大了,我三十,他三十三,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了。这九年来,为了能一心一意创业,我先后流掉了两个BB。现在想名正言顺的做他的妻子,想做妈妈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可是,没想到住进去新房子的女主人却不是我。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他的大男人主义也日益膨胀。动不动就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打我。有一次我真的忍无可忍了,打了电话给父母说了这件事。他们出来了,没想到他们居然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他们居然认为是我任性,还跟他说如果以后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尽管打我,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早就打了电话给我父母,说我变心了!说因为我在外面有了男人,所以他才会那样生气,才会打我的。他有了我父母的金牌令之后,更加变本加厉害,他在我的客户面前侮辱我,在我的朋友面前抵委。他还阴险地对我说:“现在谁都不相信你了,你识趣的话还是自动离开我,不要缠着我了,我是不会娶你的!”

  天呀,他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难道他变心了吗?他曾说过要跟我天长地久的,他喊我老婆仔已经喊了八年,现在说不要我了?难道我做错了什么吗?如果我做错了什么?我一定会改的。为了挽回他的心,我更加用心去经营我们的公司了。尽管生意很忙,我还在坚持每天晚上回家做晚餐,每天晚上等他回来再睡。我想争取到思想交流的机会。可是通常,晚餐做了都是浪费的,他很少回来吃!那段时间,他经常夜归,甚至不归。问他出去哪里了,他就会硬硬的回一句:去应酬!他也很小碰我了,每次我提出要求的时候,他总是说累,有什么好做的,都老夫老妻了。那段日子,我晚上以泪洗面,白天还是要笑着面对员工。好累呀!人也憔悴了很多!

  终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他原来是有了第二个女人。那天晚上,他很晚才回来,在沙发上睡着了。半夜3点多钟,他的手机短信息不断的响,我轻手轻脚的把他的手机拿出来看了信息:“到了吗?早点睡吧,吻你!芳!“我都记不清自己当时为何那样清醒的,我还用本子抄起了那句话。然后把他叫醒,叫他解释!没想到他的反应是这样的:一手抢过手机,狠狠的摔在地上,还用脚踏了几下,手机烂了!他打了我一下耳光:“XXX,我告诉你,你以后再敢动我的东西我就杀了你!你找不到证据的,你也得不到任何东西。”随后,又躺下睡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是为了把他从别的女人手里抢回来了,已经不爱我的人我是不会在乎他的。我只想要回我的一切。包括有型资产和无形资产。我知道,要夺回自己的东西并不容易。我在暗暗想办法。他到现在还没赶我走,是因为我手头上还掌握着一些重要的资料和财务问题。我还掌握他卖假发票的证据。白天,我在公司收集资料和证据。晚上,回到所谓的“家”在等他迁悔,等他来求我!我对他还有幻想的,如果他求我,说不定我会原谅他的。可是,最后我还是走了,我受不了漫漫长夜,苦苦的等待一下又爱又恨的人。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带着自己的美术作品,带着证据,带着无奈,带着恨,带着依依不舍,带着对未来的迷茫,我走出了曾经属于我们的房子。我锁上门,面上苦笑了一下:可能明天就换锁了吧!离开以后,我又恢复了租房的生活。为了节省租金,我租了一间九楼的小单间,我一边请律师,找证人!一边工作,一边读书。离开了他一年了,终于被我考上了美术学院,完了自己的美院梦!我特意回到以前的住处转了一下,门锁已经换了,阳台上能看到新女主人的衣服在迎风飘扬!好象在示威,好象在讽刺!

  开庭的日子快到了!现在的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了,这对于我来说是很不利的。1994——2004,十年的青春就这样流逝了,人生能有几个十年!无论结果如何,我对前景还是充满了希望!写这个经历,是为了警醒所有未婚同居者,法律不保护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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