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多年激烈争论之后,“年薪制”终于浮出水面,要成为一项制度。据悉,国资委正式推出《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189家中央国有企业负责人将实行年薪制,这些国企老总的平均年薪将达25万元;而一些省、市也出台了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值得关注的是,代表着国企改制向前迈进一大步的年薪制,其推崇者竟全是企业的负责人,反对甚至愤恨者,几乎全是职工群众。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年薪制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这个制度为什么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拥护?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提出,现在各地都在大炒国企年薪制,企业负责人拿着几十万元年薪,企业亏损了却不了了之,待遇与责任不对等。一位来自政府机构的委员说,有一位正局级干部,本来年收入两万元左右,后来去了一家效益较好的大型国企,年薪达到60万元。这家企业负责人的主要责任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可怎样算经营得好却很难界定。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腐败是什么?
一些企业领导者职务消费(如签单权、配公车等)的随意性很强,过多过滥,甚至完全失控。有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地市级正副行长(处级)包括工资(只按年薪5万元计)、福利、职务消费、公车使用以及司机配备和电脑等办公设施(许多都是浪费的)的花费进行过估算,大概一年需要花费将近50万元才能养一个行长”(《中国青年报》8月18日《老总与职工收入相差13倍,贡献呢?》)。如今,这些企业负责人还要“锦上添花”,实行年薪制,理直气壮地拿几十万元,职工群众怎能满意?
所谓年薪制,就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果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其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者通行的收入分配方式。但是,我国的人力资本并没有完全市场化,没有市场评价,没有市场竞争,企业负责人多是由政府任命。而且,不少企业获得的利润,也并非来自市场竞争,而是垄断得来。这时候,给经营者高额年薪,确实有失公平。更可怕的是,借着改制,一些国企领导者,堂而皇之地将把国有资产“改”进个人腰包,如果再给他们以高薪,谁服气?
就189家中央国有企业老总平均25万元年薪而言,这25万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它的依据是什么?众所周知,由于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以及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过多依赖于收入、利润等指标,导致企业做假账的现象比较普遍,企业虚增利润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果靠这些虚假数字就让企业领导人拿高出职工十几倍的收入,职工能心平气和吗?
现在不是讲“公开”、“透明”、“阳光工程”吗?为什么不让职工说话,为什么不让全社会来评价一下,这些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否应该拿这么高的工资,是不是应该享受这么高的待遇?
其实,年薪制并不是灵丹妙药,搞不好它还会带来新一轮腐败。看看如今一些企业的所作所为,这应该不是危言耸听吧!(文/张洪清)